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一审审理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一审审理期限是多久
  
  在我国,解决纠纷的途径有多种,但是,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纠纷法律,是我们解决纠纷的最后一根稻草了。除了在追求法律公平公正的过程中,对于司法效率问题也是我们比较看重的。针对这些问题,我国规定了民事诉讼的审理期限。那么,民事诉讼一审审理期限是多久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一、民事诉讼一审审理期限是多久
  
  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
  
  一审是指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在中国,普通的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性质较严重、问题较复杂、影响较广大的第一审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别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就是终审。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二、民事诉讼二审审限
  
  二审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
  
  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的审限依据适用的程序确定,按照一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按照二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二审程序的审限。
  
  三、民事诉讼其他审理期限规定
  
  1、特别程序民事案件的审理期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2、审判监督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民事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民事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3、特别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限制。
  
  不计入审限的情形:
  
  3种情况不计入审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下列事项耽误的期间不计入审限:
  
  1、公告期间,即从法院在报纸上正式发出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的时间。
  
  2、鉴定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鉴定申请至鉴定机构出具正式的鉴定结论之间的时间。
  
  3、处理管辖问题的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管辖异议至二审法院就管辖问题作出终审裁定书的时间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再审期限 原先是一审的,适用一审,二审的适用二审。
  
  由此可知,民事诉讼一审审理期限根据规定是六个月,如果案件确实疑难可以申请延长审理期限。除了民事诉讼一审审理期限,对于民事诉讼二审的审理期限,审判监督审理期限,特别程序审理期限以及简易审理期限等都作出了规定。现实生活中,我们可针对自己适用的程序来进行判别。
  
  
总结:民事诉讼一审审理期限是多久在我国,解决纠纷的途径有多种,但是,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纠纷法律,是我们解决纠纷的最后一根稻草了。除了在追求法律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智力残疾的人写遗嘱有效吗?
      一、智力残疾的人写遗嘱有效吗?精神残疾和智力残疾这两类残疾人立遗嘱无效,其他残疾人所立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都有效。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


·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三十九条【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诉讼回避制度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审判人员(指各级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


·根据我国国家的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国家的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在进行办理离婚时应当对各自的财产进行合理的分配。其中就有许多人不知道怎样分配的。那么,离婚协议书财产纠纷应当如何有效处理呢?按照相关规定,参与......


·起诉离婚什么是调解,调解的程序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因不可调和的矛盾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的,法院会对?原告方提出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各方面的条件之后,法院会受理案件,通知夫妻双方到庭参加案件的审理。不过在正式审理案件之前,法院会......


·
      一,交通事故谎称摔伤算骗保后果是怎样的根据我国刑法第198条的规定,犯保险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


民事诉讼一审审理期限是多久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