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入职三个月怀孕单位可以辞退嘛?

  一、入职三个月怀孕能辞退嘛?法律如何规定?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只是不得安排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而没有规定可以不参加劳动。女职工在特殊期间的劳动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法律不是保护他们的违法乱纪行为的,必须要有医院的证明和符合相关的规定,否则是不行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该员工请假是否有通过公司的批准呢?如果该员工所在岗位不适合怀孕期间的工作要求,可以调换工作岗位。如果该员工是故意的,用人单位在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应注意解除通知的送达流程及相关证据的收集工作。《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三条
  对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该单位给予被侵害女职工合理的经济补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四条 各级劳动部门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进行检查。各级卫生部门和工会、妇联组织有权对本规定的执行进行监督。以旷工为例,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是:1、单位以书面形式将通知员工上班的文件直接送达员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若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如果员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公司可以公告送达,通过新闻媒介通知。在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2、在送达后,企业可按规章制度对旷工的员工做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二、员工入职多久怀孕合理?你好,《劳动法 》规定,只要妇女生孩子就能休产假 ,这与入职多长时间没有关系!很多女性朋友都会关心入职后多久怀孕合理的问题,但其实,女性怀孕在入职期间是受法律保护的。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 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 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 (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 生育流产医疗费用 由单位支付。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 这是国家硬性规定,企业如果不按照执行,可以申请仲裁。而且员工产假期间,不能无故开除孕期的员工。上述就是入职三个月怀孕单位应该如何处理的相关信息,很多的单位由于自身业务的限制不得不向应聘的员工做出这些要求,但是如果在应聘的时候企业已经向应聘者说明具体要求及原因,而应聘者隐瞒自己怀孕的事实虽然不会有法律上的制裁,但是这种也是不可取的行为。
  
  
  
总结:一、入职三个月怀孕能辞退嘛?法律如何规定?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只是不得安排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离婚缺席能分到财产吗?
      一、离婚缺席能分到财产吗?离婚缺席能分到财产,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除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外,还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稳固,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


·哪些人可以做破产管理人?
      哪些人可以做破产管理人?哪些人可以做破产管理人《企业破产法》第24条规定:“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


·交通事故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是肇事者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话,此时伤者同时还可以认定为工伤,在交通事故赔偿不足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工伤赔偿。那么,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工伤的赔偿标准......


·申请再婚登记离婚证没收吗
      再婚登记离婚证没收吗再婚时需要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同时将离婚证交回发证机关,但有的只会给离婚证上盖章或是离婚时出示,不会收回。二、再婚还需要婚检吗再婚登记和第一次结婚登记,在......


·当场行政强制执行四十八小时之内补办相关手续吗?
      当场行政强制执行四十八小时之内补办相关手续吗一、当场行政强制执行四十八小时之内补办相关手续吗?当场行政强制执行不是四十八小时之内补办相关手续,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注意事项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必须同时约定经济补偿的内容。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该经济补偿标准、数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在......


入职三个月怀孕单位可以辞退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