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如何提请司法鉴定?
在交通事故纠纷中,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往往是赔偿款的确定上。这时,受伤的一方通过伤情司法鉴定就能明确伤残程度,为理赔提供依据。司法鉴定在人们处理民事纠纷中可以说是应用的非常普遍。那么当事人如何提请司法鉴定?下面就让我们给您做个介绍吧。
一、当事人如何提请司法鉴定?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二、申请司法鉴定有哪些注意事项?
1、在不同的诉讼活动中,由于举证责任分配不同,司法鉴定提请权有一定差别。在刑事诉讼中,侦查初期申请司法鉴定主要是侦查机关、侦查人员、被害人及其家属;在侦查中后期和起诉、审判阶段,需要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主要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申请。刑事自诉案件中涉及专门性问题的鉴定,主要由被害人一方提请,如果被告方有相反证据或对原告方提供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也可申请初次鉴定或重新鉴定。2、提请司法鉴定主要采取书面形式,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口头方式申请鉴定,但司法人员应对其申请进行如实记载。司法鉴定申请书,应当写明案由、鉴定对象、鉴定理由、鉴定要求、拟聘请的司法鉴定机构或鉴定人。3、诉讼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对需要鉴定的专门性问题,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鉴定用、的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通过我们的介绍,您应该知道了当事人如何提请司法鉴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都是通过委托律师或者法院提出司法鉴定申请的,应该递交书面的申请资料,并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司法鉴定机构确定受理后,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如果当事人对鉴定报告不服,也可以有多种救济手段。
总结:在交通事故纠纷中,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往往是赔偿款的确定上。这时,受伤的一方通过伤情司法鉴定就能明确伤残程度,为理赔提供依据。司法鉴定在人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无证驾驶摩托车出了车祸交警怎么处罚驾驶人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
·征地补偿费分配政策新规定有哪些?
征地补偿费分配政策新规定有哪些?国家通过征收土地大力建设国家,国家征收土地是会进行征地补偿的,而征地补偿的费用分配是有国家的规定的,国家规定的费用分配是各省市,地区都必须按照该标准......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解释有哪些内容?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解释有哪些内容?一、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解释有哪些内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
·离婚后可协议财产重新分割吗?
离婚后可协议财产重新分割吗?是可以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是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它当然是可以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一是由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或者撤销;如果双方不能就变更或者......
·一、人伤交通事故现场处理的程序是什么?
一、人伤交通事故现场处理的程序是什么?1、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2、属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3、交通事故现场图绘......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怀孕离得成吗?
现如今,我国的离婚率越来越高,夫妻双方如果感情破裂不会再将就,而是选择离婚开始新的生活。但实践中往往许多离婚都不是因为双方均对对方没有感情导致的,许多情况下是由其中一方提出离婚的。......
当事人如何提请司法鉴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