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有吵架的录音起诉离婚是否可以作为证据?

  离婚的原因有很多种,有的长期吵架导致了最终的离婚,但是离婚需要提供一定的证据,否则法院也不会轻易的判处夫妻离婚的,如果有吵架的录音起诉离婚,更容易为法官所接受,这也是证据充足的体现,法官会根据您提供的录音证据进行审理,确保夫妻任何一方的利益不受损。下面就具体说说起诉离婚。
  
  一、有吵架的录音起诉离婚是否可以作为证据
  
  可以作为证据,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以合法手段取得的录音可以作为证据提交法庭。但在现实中当事人往往缺乏取证技巧,导致获得的录音证明力不足。
  
  二、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1、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2、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3、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法院一般也都是以劝解为主,希望通过调解,能够帮助您挽回婚姻,但是如果证据确凿,并且双方坚持离婚的,法院也会根据婚姻法以及证据来宣判,让您得到一个合理公平的离婚结果。但是我们要提醒您要谨慎离婚,为了家庭。
  
  
总结:离婚的原因有很多种,有的长期吵架导致了最终的离婚,但是离婚需要提供一定的证据,否则法院也不会轻易的判处夫妻离婚的,如果有吵架的录音起诉离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离婚时哪些债务需要共同承担
      离婚时哪些债务需要共同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


·共同享有专利权的法律规定
      共同享有专利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根据我国的《专利法》,专利权共有会产生如下法律后果:1、专利权的行使为约定优先。即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采取优先遵循约定的方式,法律对......


·离婚后借条算共同债务吗
      离婚后借条算共同债务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


·利用离婚逃避债务可以吗
      一、利用离婚逃避债务可以吗法院在实际处理对夫妻离婚债务过程中,一般也是让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对财产的分割及债务的分担。《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


·司法鉴定结论的效力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劳动工伤律师在司法鉴定后,并非所有的司法鉴定结论的效力都是被所有人认可......


·交通事故责任人不赔付,该怎么办?
      按照道理,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方要根据事故认定书主动承担赔偿责任,可是有些情况下,责任方就是不出面解决,也不赔付。那么我们遇到交通事故责任人不赔付时,应该怎么办?这个问题关系到受害方......


有吵架的录音起诉离婚是否可以作为证据?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