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男女分手后婚约财产要归还吗

  婚约财产也就是我们说的结婚彩礼了,这不同于男女在恋爱阶段双方互赠的礼物,毕竟此时的意义不同了,一般将结婚提上了日程的,才会双方协商支付婚约财产。那要是男女分手后婚约财产是否也应该归还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男女分手后婚约财产要归还吗
  如给付的财物属于婚约财产即习俗意义上的彩礼,婚约解除后应当返还。如果不属于婚约财产,则不需要返还。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对结婚前男方根据习俗给付女方财物的行为,既不禁止,也不提倡,对于可以认定为彩礼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怎么认定所给付的财产是婚约财产?
  司法实践中,对于当事人在恋爱中给付的财产能否界定为婚约财产,作为彩礼判决返还,重点应从如下三个方面把握:
  1、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婚约
  界定恋爱中给付财物的性质必须首先界定给付的动机,即是否基于婚约、双方是否有结婚的合意,还是仅仅系恋爱中男女朋友的相互交往。在实践中,法院审查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婚约,主要应依据当地的风俗习惯,是否举行过订婚仪式、对方是否认可存在结婚的约定或合意、双方关系是否发展到谈婚论嫁的程度、是否购买赠送过订婚戒指、亲友或媒人、介绍人能否证明婚约存在等各方面,综合证据的情况来认定。
  2、财物是否以结婚为目的而给付
  认定给付的财物是彩礼还是普通的礼物,应主要考量两方面。首先是给付财物的动机:彩礼是为了双方缔结婚姻的目的而给付,是依附于婚约的,赠与礼物则不然。给付彩礼依据的是民间习俗,赠与礼物则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其次,具体还应结合财物的价值、特性来认定。如在订婚仪式上给付的礼金、贵重首饰、“过门礼”,为结婚给付的车辆、房产等价值较大的财物,应认定为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的彩礼。
  3、接受财物的不仅是婚约当事人,也可能是其父母或长辈亲属。
  若财物以缔结婚姻为目的而给付,则不论接受人是谁,均应认定为婚约财产,应予返还。如若其接受了赠礼,但该赠礼不是为缔结婚姻目的给付的,则不应认定为彩礼,不需返还。需要看实际的情况是怎样的,毕竟此时男女之间最终没有缔结婚姻关系,因而支付婚约财产的目的就落空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这样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归还婚约财产的,并且也是会得到法院支持。
  
  
  
总结:婚约财产也就是我们说的结婚彩礼了,这不同于男女在恋爱阶段双方互赠的礼物,毕竟此时的意义不同了,一般将结婚提上了日程的,才会双方协商支付婚约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是什么
      许多大学生在大学期间就可以准备很多考试,比如升学考试或者公务员考试等,在他人辛勤准备考试的期间却总是有人通过关系毫不费力的就考上了公务员,这是在社会中严重不公平的现象,那么招收公务......


·汇票背书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汇票背书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很多时候汇票都是通过背书的方式进行转让的,而这也是转让票据权利的一种方式,能够让票据进行流通。那么汇票背书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呢?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


·存单质押风险有哪些?
      存单质押风险有哪些?一、什么是存单质押?存单质押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


·变更股东的情形有哪些
      变更股东的情形有哪些一、变更股东的情形有哪些1、因继承产生的股东变更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能够继承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买卖形式赠与房屋,后又提不合理要求,否则收回房屋,如何应对?
      现实生活中,亲人之间为了避税等原因,一方以买卖的方式,实际上把自己的房屋赠与另一方。后又提一些不合理要求,如果不做或者做的不合前者心意,就威胁后者以未支付购房款为由起诉。这种情况下......


·很多购房者之所以选择购买小产权房,都是因为小产权房的价格低廉
      很多购房者之所以选择购买小产权房,都是因为小产权房的价格低廉。但由于小产权房并不属于我国法律中规定的房产类型,因此很多时候都是不受保护的。那么当事人购买小产权房受法律保护吗?请跟随......


男女分手后婚约财产要归还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