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对商标价值的认同与企业创品牌意识的增强,强大的经济利
随着人们对商标价值的认同与企业创品牌意识的增强,强大的经济利益驱动下的假冒他人商标的“搭便车”行为也相伴而生,而且,这种行为日益增多并出现了一些新形式。面对日益严重化、复杂化的假冒注册商标行为,我们应该对假冒注册商标罪要怎么认定?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对假冒注册商标罪要怎么认定
1、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达到犯罪标准的即构成本罪。2、该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3、该罪主观方面为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4、该罪的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假冒商标行为,且情节严重。
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区别
前罪侵犯的是国家商标管理制度,实施假冒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后罪侵犯国家对商品质量的管理制度,实施在产品中掺杂使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对于采用假冒注册商标的手段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且销售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触犯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也触犯了假冒商标罪。对于此种情况,应按照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以刑罚较重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定罪量刑。
2、与注册商标的区别
在判断假冒商标与注册商标是否“基本相同”方面,可否在理论上提出一个具体的标准呢?由于注册商标的形式多种多样,假冒商标的形式也五花八门,所以理论中不好提出一个准确的标准。但是,存在一个基本的准则,那就是:以普通消费者的一般注意力作为评判的主观标准,采取整体比较与商标显著部分比较相结合的方法综合判断,如果普通消费者(不是专业人士或者该商品领域的行业人员)认为两个商标相比较,文字、图形或者文字与图形的结合没有区别或者视觉上没有差别,这两个商标就是“相同”商标;如果普通消费者认为两个商标相比较,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文字与图形的整体结构是相似的,则属于近似商标。比如凤凰牌自行车商标中凤凰图案的尾巴上的羽毛是12根,如果行为人只是把羽毛的根数作成13根或11根,构图的颜色和尺寸结构等其他方面与注册商标又完全相同,则对普通消费者来说,这种羽毛根数的差别是难以区别的,假冒商标便是与注册商标“基本相同”的。注册商标所有人没有正确使用其注册商标,而被告人假冒其实际使用的、与注册商标不同的商标,情节再严重,也不能追究刑事责任,因为被告人并没有侵犯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实践中,在对假冒注册商标罪进行认定的时候,可以对比一下此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毕竟这二者存在相似之处,在认定的时候加以对比,相信可以更好的进行区分。
总结:随着人们对商标价值的认同与企业创品牌意识的增强,强大的经济利益驱动下的假冒他人商标的“搭便车”行为也相伴而生,而且,这种行为日益增多并出现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23
我们都知道建筑装饰装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我们都知道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怎么样,要经过最终的质量验收才可以定论,而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是有规范的,那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18是什么?文章......
·故意伤害罪可以表现为哪些?
故意伤害罪的表现最常见的就是在出于故意的主观心态下,给对方的人身造成了损害,其中要求损害程度必须要达到轻伤及其以上的损害程度才行,因此就有可能出现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情况。那除此之外......
·撤销婚姻是双方都会申请吗?
撤销婚姻是双方都会申请吗?有权申请撤销婚姻的申请人,只能是婚姻当事人中的受胁迫方本人。受胁迫方在结婚时不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双方缔结结婚关系违背她(他)的意志。而另一方当事人在结......
·管辖权异议裁定原告上诉权是哪个法院?
管辖权异议裁定原告上诉权是哪个法院?管辖权异议的上诉权,由受理该案件的法院裁定,管辖权异议,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
·离婚时首饰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时首饰是共同财产吗一、离婚时首饰是共同财产吗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如果是双方结婚前就已经被女方自费取得,那这些首饰就属于女方的婚......
·怎样规避医患纠纷
怎样规避医患纠纷一、怎样规避医患纠纷根据国内几家大医院对医疗纠纷的成因所做的分析,医患关系不和谐在医疗纠纷中占相当大的比例。鉴于医患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关系,作为医护人员必须从提高自......
随着人们对商标价值的认同与企业创品牌意识的增强,强大的经济利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