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自然人可以担任多家公司法人代表么?
按照公司法规定
一个自然人可以担任多家公司法人代表么?
按照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时候,要从经理、总经理及董事中选出一个自然人担任公司法人。在公司内部,法人的地位十分重要,其可以代表公司签署各种法律文件,洽谈业务。那么,一个自然人可以担任多家公司法人代表么?下面我们根据公司法有关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一个自然人可以担任多家公司法人代表么?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
一人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定本身并不违反《公司法》,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公司的董事或经理,应当遵守《公司法》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比如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在两个竞争性的公司同时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二、公司法人任职的条件是什么?
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4、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5、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三、哪些情况下不能担任公司法人?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担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1、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原法定代表人,自决定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2、因经营管理不善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负有主要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核准注销登记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3、刑满释放、假释或缓刑考验期满和解除劳教人员,自刑满释放、考验期满或解除劳教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4、因从事违法活动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5、各级机关(包括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职干部和军队在职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
申请登记时,企业和主管部门应如实向登记主管机关报告法定代表人的真实情况。 对于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在申请登记时向登记主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由此可见,只要是符合公司法人的任职条件,一个自然人可以担任多家公司法人代表,这并不违背公司法的规定。但是这里需要注意,如果多家公司存在竞争关系,同一个自然人是不可以同时担任法人的,否则可能引发道德风险。并且,公司法人出现违法犯罪事件后,董事会有权免除其法人资格。
总结:一个自然人可以担任多家公司法人代表么?按照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时候,要从经理、总经理及董事中选出一个自然人担任公司法人。在公司内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一、离婚协议遗失可以补办吗?
一、离婚协议遗失可以补办吗?离婚协议遗失可以补办,只要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
·装饰施工合同范本怎么写?
装饰施工合同范本怎么写?买房之后我们不仅要缴纳相应的房产税还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而现代人工作节奏越来越快,很少有人在装修的时候事事亲为,所以一般这个时候都是将装修的工程外包给装饰......
·非国家工作人员收贿罪立案标准
刑法上规定的贪污贿赂犯罪有受贿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两种。受贿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区分的关键是犯罪主体:1.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的主体就......
·合同纠纷律师费收取标准是多少
合同纠纷律师费收取标准是多少一、合同纠纷律师费收取标准是多少?对于合同纠纷类案件律师费一般按合同标的额收取,律师会依据该案件的难易程度、工作量等因素确定具体的比例,具体可以和律师......
·如果自己那份劳动合同丢了能补办吗
生活中通常我们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后,对于合同的存放都没太在意过。只有等到要用的时候回头找才发现已经找不到了。那么如果自己那份劳动合同丢了能补办吗?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具体的补签流程有......
·丧失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条件是什么?
丧失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条件是什么?丧失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条件有: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
一个自然人可以担任多家公司法人代表么?
按照公司法规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