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局工伤鉴定什么时候办好?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劳动局的存在给您提供了许多的便利,比如说有许多劳动者发生工伤之后需要鉴定就可以在劳动局办理,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局工伤鉴定什么时候办好?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局工伤鉴定什么时候办好?
  交了申请,等劳动管理部门通知后,受伤的劳动者就要去指定的地方做劳动能力鉴定。做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在六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三十日。费用可以自己先支付,以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条款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工伤认定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来说都是15天到60天左右,当然,不排除有时候工伤案情比较复杂,需要调查取证致使时间延长的可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做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做出结论期间,做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在这边我们需要向您说明的是,当当事人申请完之后,如果劳动局受理了,那么劳动局就必须在60天之内做完工伤鉴定,当然如果有特殊的情况是可以再延长30天的。也许您对此会有一些疑惑可以咨询下律师。
  
  
  
总结: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劳动局的存在给您提供了许多的便利,比如说有许多劳动者发生工伤之后需要鉴定就可以在劳动局办理,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既遂一般判几年
      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既遂一般判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一、天津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规定是什么?
      一、天津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规定是什么?天津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规定是发生交通事故后,无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处罚是什么
      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处罚是什么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怎样办理二手房过户
      怎样办理二手房过户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


·农村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农村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也带动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在对农村进行征地补偿时补偿标准也有所提升,同时也会根据所征用土地的使用性质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征地补偿,那......


·民事诉讼重新提交证据的方式是什么?
      民事诉讼重新提交证据的方式是什么?一、民事诉讼重新提交证据的方式是什么?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证据若干规定》第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局工伤鉴定什么时候办好?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