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房屋过户费用是多少?
南京离婚房屋过户费用是多少?夫妻离婚时,对于同一套共同财产,最终房屋归属为其中一方的,需要进行过户的办理。过户时需要交纳手续费,包括几种不同的费用。房屋过户后可能要缴纳税费,税费有不同种类,按不同情况收取。双方协商后同意过户,可正常办理过户。若其中一方不同意,需要进行诉讼,最终强制执行。
一、夫妻离婚时房产过户要缴纳的手续费主要有以下几种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由于离婚造成的房屋产权过户,也就是房屋共有权的变动,是不需要缴纳交易税费的。但是需要缴纳以下手续费:
1、 析产公证费用(500-800元):
没有离婚判决书的话需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果有判决书则不需要此流程;
2、 析产登记手续(50元);
3、 取证(5元)。
二、离婚时房屋过户需要多少费用
如果涉及到房屋产权变更的问题,则还需要缴纳税费。房屋产权变更具体是指房屋的产权人在离婚前后发生了变化,需要缴纳的税费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税种:
(一)个人所得税
1、 无偿赠与
我们相关法律规定:发生在配偶之间的相互赠与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离婚时如果一方放弃房屋产权归另一方,则视为无偿赠与,这种情况下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 房屋产权归一方,另一方得到补偿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转让该房屋,则取得缴纳取得收入部分的个人所得税。符合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契税
根据我过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房屋产权的分割属于房屋共有权的变动,所以夫妻离婚后无论房屋的产权归属如何,都不需要缴纳任何契税。
(三)营业税
1、无偿赠与
即一方放弃房产,房屋产权全部归属另一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之间无偿赠与不动产是暂免营业税的;
2、双方各拥有一部分产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此种情况下暂免收营业税;
3、 房屋产权归一方,另一方得到补偿
因也属于离婚房产分割,暂免收营业税。
三、离婚房产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1、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
2、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四、析产基本步骤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需要缴纳几百元的公证费,此外还有登记手续费和取证费。注意房屋共有权和房屋产权变更是不同的。产权变更时要缴纳不同种类的税费,部分情况下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赠与情况不需缴纳营业税,部分情况暂时免收。关于暂时免收和其他特殊过户情况,有问题可以在直接咨询专业律师。
总结:南京离婚房屋过户费用是多少?夫妻离婚时,对于同一套共同财产,最终房屋归属为其中一方的,需要进行过户的办理。过户时需要交纳手续费,包括几种不同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夫妻的一方财产有哪些?
夫妻的一方财产有哪些(一)一方的婚前财产(我想这条可能大家都知道);(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条要注意:比如夫妻一方在路上遇到事故等一些意外,受了伤,......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金?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金?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是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失;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监......
·抢劫罪辩护词从犯会如何处罚?
抢劫罪辩护词从犯会如何处罚?一、抢劫罪辩护词从犯会如何处罚?对于从犯,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实施犯罪实行行为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欠债会执行股东吗?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欠债会执行股东吗?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欠债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执行股东的。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
·在我国一般入职需要哪些资料
对于好多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从学校进入到社会是需要有一个心理过渡期的。而且在进入用人单位工作之前,自己应该从方方面面都做好步入社会的准备,包括入职资料,提前准备好一些入职资料肯定......
·著作权的修改权可以继承吗?
著作权的修改权可以继承吗?一、著作权的修改权可以继承吗?著作权的修改权不可以继承,著作的财产权即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依法是可以继承的。而关于著作人身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其......
南京离婚房屋过户费用是多少?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