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人身损害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人身损害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生活中如果由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人身损害导致其死亡的,侵权人就要对受害人家属进行赔偿,那您知道人身损害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下文中跟您聊聊人身损害死亡的赔偿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人身损害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3、死亡补偿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4、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费用;办理丧葬事宜住处的费用主要包括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其他合理费用以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二、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第十七条: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由上可知,人身损害死亡的赔偿标准主要是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合理费用,如果给受害者的家属造成精神损害的,其家属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要是你对此还有任何的疑问,可以登陆网站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总结:人身损害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生活中如果由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人身损害导致其死亡的,侵权人就要对受害人家属进行赔偿,那您知道人身损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只要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就会被认定为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既侵犯了银......


·最高法院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
      最高法院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刑事案件拘留的条件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拘留的条件是怎样的一、刑事案件拘留的条件是怎样的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


·抵押担保的责任有哪些
      抵押担保的责任有哪些抵押担保的责任有哪些1、担保合同无效,而主合同有效时担保人的责任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条规定:“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


·著作权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著作权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一、著作权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著作权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侵权行为地是属于原告所在地就可以进行起诉。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


·一、发生醉驾多长时间出结果?
      一、发生醉驾多长时间出结果?按规定,从抽血样送检到将血检报告通知到醉驾者手中,应限定在9个工作内完成(送检时限三日,检验鉴定时限三日,鉴定结论送达时限三日),节假日不包括在其中。相关规......


人身损害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