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时有发生,醉驾发生的事故更是屡见不鲜,事
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时有发生,醉驾发生的事故更是屡见不鲜,事故发生后有的人为逃避责任,找人顶罪的案例也不在少数,这种找人顶罪的行为严重破坏了交警持法和社会秩序,今天我们就征对醉驾肇事顶替人和行为人如何罪?这个问题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醉驾肇事行为人如何定罪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从该解释可以看出:首先,行为人要有交通肇事后逃跑的行为;其次,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跑的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找人顶罪,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即离开现场。即使他在现场,也不会承认自己是肇事人,他肯定是找其他人来顶替自己的行为,由顶替人来承担自己的责任。因此,仍应认定是一种逃跑行为。行为人找人顶罪的目的是为了自己逃避法律的追究,是毫无疑问的。因此,行为人找人顶罪的行为应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
(2)有的行为人在找人顶罪后,感到内疚向公安交警部门投案,并如实供述交通肇事犯罪事实的行为。有观点认为,象这种情况就不能认定是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也就不能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事后自首这不影响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就象有的盗窃犯,在窃得财物回家后感到不安又将所窃的财物主动退还失主,仍应认定其盗窃犯罪既遂一样。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法定量刑情节一旦形成,就不能回转。事后,行为人感到内心不安,主动到有关部门讲清问题,这是他原先在主观上逃避法律追究转变到主动接受处理的一个转换,也只能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这是另一个法定的从轻量刑情节。因此,我们不能将后来的自首去否认他当时逃避法律追究的事实。
醉驾肇事顶替人如何定罪
一般事故前提下,被顶替者按肇事逃逸定性处理;顶替者按妨碍公务行为看待。重特大事故情况下,被顶替者按肇事逃逸定性处理;顶替这按包庇罪、妨害公务罪定性。如果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冒名顶替者构成包庇罪。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上可以看出,行为人按交通肇事后逃逸罪进行定罪,视情节轻重不同,而处罚不同。而顶替人在没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按妨碍公务看待,构成犯罪的还将获刑。所以我们在此提醒您,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冷静处理,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自己的责任自己承担,当然更不要酒后驾车,防止事故的发生。
总结: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时有发生,醉驾发生的事故更是屡见不鲜,事故发生后有的人为逃避责任,找人顶罪的案例也不在少数,这种找人顶罪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建筑工程承包需缴哪些税?
建筑工程承包需缴哪些税?现在很多建筑工程都是被承包出去,这样一来是比较方便,二来也能够找到更专业的人物建设,而且工程承包对承包者是有一定要求的,承包者需要具有施工资质,然后再通过与......
·住房公积金在哪些情况下可取出来?
住房公积金在哪些情况下可取出来?一、住房公积金在哪些情况下可取出来符合以下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
·工伤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工伤的诉讼时效是多长诉讼程序中,诉讼时效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一个民事纠纷已经过了诉讼时效,那么当事人就丧失了胜诉权,因此了解诉讼时效对于当事人是十分重要的。那么工伤的诉讼时效是多长呢......
·单位辞退员工下一年失业金标准是多少
一、单位辞退员工下一年失业金标准是多少?各地规定的失业金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
·书写离婚协议书有什么要求
就离婚方式而已,我国虽然规定了两种,但现实中多数夫妻离婚还是会选择通过协议方式进行,此时就需要当事人就离婚事宜协商一致,然后实际签订离婚协议书了。不过在书写离婚协议书的时候也有一......
·如果法院判决醉驾罚款哪里交1.限期一次缴纳
如果法院判决醉驾罚款哪里交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关于这里的指定的期限,根......
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时有发生,醉驾发生的事故更是屡见不鲜,事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