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中止时间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一、工伤认定中止时间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人社局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申请工伤认定时限中止
1、《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85条之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即为伤者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天;3、《条例》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4、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5、《民法通则》第一百六十三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第一百三十九条:“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时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工伤认定中止是由司法机关或者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决定的。还有一点比较重要的是,自己申请做工伤认定的时候,申请的时间也是有限制的,员工应该在60天之内提起申请,超过60天的话,工伤认定的事情就受影响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医患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
医患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一、医患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9月1日起施行)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2002年9月1日起施......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可以变更吗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可以变更吗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关系。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
·其实有关同居问题屡见不鲜
其实有关同居问题屡见不鲜,那么这期间也就包含了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我们不禁会想到了关于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应该如何做呢?国家的法律规定,关于......
·因公意外死亡赔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因公意外死亡赔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一、因公意外死亡赔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1、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请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材料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登记是针对软件开发者为了保护自身知识产权而设定的一种民事权利,在我国,申报软件著作权有着严格的步骤,审核阶段也需要大量的材料,这是......
·简易招标程序是什么?
简易招标程序是什么简易招标程序是什么(一)招标的定义招标为某项工程建设或大宗商品买卖,邀请愿意承包或交易的厂商出价以从中选择承包者或交易者......
·侮辱诽谤是自诉案件吗?
侮辱诽谤是自诉案件吗?侮辱诽谤是自诉案件,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国的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
·离婚分割房产法院收费吗?
离婚分割房产法院收费吗?收费,按照标的额收取,具体看房产值多少钱。《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以下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
·入职后是正式员工吗?
入职后是正式员工吗?一、入职后是正式员工吗?不是。试用期与正式入职的区别在于,用人单位有权以劳动者试用期不合格提出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而不需要......
·商标防抢注应该怎么办?
一、商标防抢注应该怎么办在新开发的商品进入市场之前,确保所用商标已经取得权利。可在与该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类别上分别进行防御注册,以免受......
·刑事赔偿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刑事赔偿的基本程序是什么1、提出赔偿申请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