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民姓名权包括哪些内容,有哪些

公民姓名权包括哪些内容,有哪些权利你叫张三,我叫李四,这就是我们每个人的姓名,而姓名被后就是法律规定的姓名权,包括使用权、更改权等等。那到底公民姓名权包括哪些内容,又有哪些具体的权利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我国《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这是我国法律对姓名权内容的明确界定。
  1、姓名决定权。
  姓名决定权,即公民决定自己姓名的权利。这是公民基本的人格权利。公民取得正式姓名应当一发办理有关法律手续。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并将其姓名登入户籍登记薄。弃婴应由收养人或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公民的姓名一经登记,就成为公民的正式姓名,并开始受法律的保护。
  2、姓名使用权。
  姓名使用权,是指公民使用自己的姓名以明确自己的身份的权利。姓名具有表彰自己、区别他人的作用,公民只有使用自己的姓名,从事民事行为,才能将民事行为的后果归于自己名下(当然采用假名或假冒他人姓名从事违法行为除外)。依据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公民必须使用自己的正式姓名,如在证件上签字等。在某些情况下,公民可以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从事某些民事行为,但这有严格的限制,以不损害第三者的利益和不引起第三这的误会为限。
  3、姓名变更权。
  姓名变更权,指公民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可以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这是公民姓名决定权的自然延伸。但公民改变姓名,必然会涉及到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因为公民已使用其原名参与各种民事活动,所以公民改变姓名必须按有关法律办理。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规定,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其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18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对公民的笔名、艺名的变更,不需要办理法定的更名手续。
  4、姓名维护权。
  姓名维护权,是指姓名权人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或遭受妨害的情况下,有权提出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请求,以保护和实现其权利。该请求既可向加害人直接提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诉讼提出。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公民姓名权主要包括了上述四方面的内容,也即姓名权的主要权利,决定权、使用权、变更权以及维护权,法律不允许任何侵害公民姓名权的行为,否则的话侵权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自首和坦白关系界限重点是区分什么?
      自首和坦白关系界限是什么?这两者是不相同的,但是这个之间又有着联系。重点在于怎么区分。刑法常识中怎样正确区分自首与坦白的界限准确区分自乎与坦白......


·婚姻调查都对哪些方面调查取证
      婚姻调查都对哪些方面调查取证一、婚姻调查都对哪些方面调查取证《调查行业婚姻调查项目分类规范标准》中将婚姻调查项目分为五类:(一)婚前背景......


·公公婆婆算不算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公公婆婆算不算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不是。民法典规定的继承人顺序: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


·周六上班 不给加班工资怎么办?
      周六上班不给加班工资怎么办?加班是许多上班族都会遇到的情况。在员工工作过程中,如果企业需要员工加班的,应支付给员工一定的加班费用,这在我国法......


·没有交社保是否能鉴定工伤
      没有交社保是否能鉴定工伤可以。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不交保险的责任在单位,你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也就是说,是......


·没签劳动合同因病被辞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没签劳动合同因病被辞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病被辞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的话,那么......


·刑事诉讼法法院调取证据规定有哪些内容
      刑事犯罪是比较严重的,做为法院在判决刑事案件的时候是非常慎重的。特别是对待案件的证据,更会慎之又慎,从人到物可以说是规定的细到毫发,从根源上......


·一、离婚后财产不公多长时间可以起诉?
      一、离婚后财产不公多长时间可以起诉?可以离婚后一年以内,当事人到法院诉讼。可以主张变更离婚协议,重新分割财产。但是。需要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是在......


·孕期离婚探视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孕期离婚探视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孕期离婚探视权的法律规定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依法享有的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具有交流、沟通意义和人......


·陆上货物运输托运合同
      托运单位:___电器厂 联系人:___ 电话:____ 地址:___市___路___号  ┌────┬────┬──┬──────┬────......


·管辖权异议上诉需要交费吗
      (1)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有异议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不须交纳诉讼费。(2)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不须交纳上诉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