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有权提起商标侵权投诉的主体是谁?

有权提起商标侵权投诉的主体是谁?商标权主体又叫商标权人,是指依法享有商标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商标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权主体包括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及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它们是商标权利的享有者。1、投诉一般应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如侵权嫌疑人名称、地址,涉嫌侵权行为的发生地,涉嫌侵权的商标标识或者物品(照片、影印资料)等等。同时,投诉人也可以通过电话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2、注册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请求保护其商标专用权的,应当递交书面投诉申请,同时附送其有效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1)投诉书(包括投诉对象、投诉事项及要求、权利人或投诉人联系方式)。(2)商标权利人权利状况(商标注册证明)。(3)商标实际使用图片(包括权利人自己商标实际使用图片,被投诉人商品商标实际使用图片)。(4)涉外商标的,按照规定出具相应的公证、认证材料。(5)对查获的涉案物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要求权利人(含有授权的代理人)对涉案商品是否为权利人生产或许可生产的产品提供辨认意见。二、商标权侵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相同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可能造成混淆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5、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加工、生产工具、生产技术或者经营场地等便利条件的;7、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作突出其标识作用的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综上所述,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商标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旦商标被侵权,持有商标的企业或者受让方,被许可方都可以去投诉,这是商标投诉的主体。投诉应当用书面方式,去工商局,为了更好的维权,将商标侵权的证据材料也一并带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行政诉讼证据有什么特征
      行政诉讼证据有什么特征很明显,三大诉讼中的证据都是不同的,不仅是在种类上面有所区别,在特征上面也是有所差异的。那么您知道行政诉讼证据都有哪些......


·企业融资的手段有哪些
      企业融资的手段有哪些?融资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我们知道一个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生存下去,需要通过融资的方式来让企业变得更为壮大,......


·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征管有哪些内容?
      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征管有哪些内容?一、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当转让方是个人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


·签订空白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签订空白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不一定导致合同无效,理由如下:格式合同中通常包括一些空白条款,本应由当事人合意补充完整,但实践中经常出现未填写......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内容是什么?在公司的整个正常运营过程中可能遇到一些纠纷问题,需要及时的去处理才能保障公司发展,公司法是我国专为管理公司设立......


·销售假药罪是具体的危险犯吗
      销售假药罪是具体的危险犯吗?生产、销售假药罪属于抽象危险犯罪,生产、销售假药危害的是公共安全,对人的生命健康构成严重的威胁,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


·贷款房离婚分割怎么分?
      2017年新婚姻法中队婚前婚后财产的分割问题做出了更为细致的区分。这对按揭房的离婚房产分割问题也产生了影响,贷款房离婚分割就此分为两种情况,一是......


·财产保全标的诉讼标的一般是什么?
      财产保全标的诉讼标的一般是什么?财产保全标的诉讼标的一般是经济赔偿金,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所谓限于请求的范围,是指被......


·员工生病公司能辞退吗?
      员工生病公司能辞退吗根据劳动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征地调查确认的程序是怎样的?
      征地调查确认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征地征地主要指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根据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地者......


·签署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后可以反悔?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双方当事人损失不大,双方可以签署《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自行达成赔偿。如果双方签署了赔偿协议书,一方反悔,那么协议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