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债权人会议的组成和工作内容

债权人会议由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在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多名债权人会议主席,成立债权人会议主席委员会。少数债权人拒绝参加债权人会议,不影响会议的召开。但债权人会议不得作出剥夺其对破产财产受偿的机会或者不利于其受偿的决议。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当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公告三个月期满后召开。除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破产程序提前终结外,不得以一般债权的清偿率为零为理由取消债权人会议。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并主持,应当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拟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议程;    
    (二)向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发出通知,要求其必须到会;    
    (三)向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代表发出通知,要求其派员列席会议;  
    (四)通知破产清算组成员列席会议;    
    (五)通知审计、评估人员参加会议;    
    (六)需要提前准备的其他工作。    
    债权人会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宣布债权人会议职权和其他有关事项;    
    (二)宣布债权人资格审查结果;    
    (三)指定并宣布债权人会议主席;    
    (四)安排债务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接受债权人询问;    
    (五)由清算组通报债务人的生产经营、财产、债务情况并作清算工作报告和提出财产处理方案及分配方案;    
    (六)讨论并审查债权的证明材料、债权的财产担保情况及数额、讨论通过和解协议、审阅清算组的清算报告、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方案与分配方案等。讨论内容应当记明笔录。债权人对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组登记的债权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审查并作出裁定;  
    (七)根据讨论情况,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进行表决。   
以上第(五)至(七)项议程内的工作在本次债权人会议上无法完成的,交由下次债权人会议继续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犯罪行为预备行为如何认定?
      犯罪行为预备行为如何认定?犯罪行为预备行为的认定如下,(一)有犯罪预备行为即有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常见的预备行为有5种:1、准备工......


·陕西西咸新区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陕西西咸新区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项目名称咸阳市泾阳县(西咸新区)第十三批次(泾河新城)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2、被征收土地面积、补偿标......


·进行笔迹鉴定好鉴定吗?
      一、进行笔迹鉴定好鉴定吗?笔迹鉴定的整个过程可以分为分别检验、比较检验、综合判断三个阶段。1、分别检验分别检验是发现与确定检材笔迹与样......


·打官司诉讼费多少
      打官司诉讼费多少当事人在遇到纠纷后向法院起诉的,是通过公权力来解决纠纷,此时需要按照国家规定支付一定的费用,也就是诉讼费。但是这个打官司诉讼......


·医疗过错鉴定活体怎么写申请书?
      医疗过错鉴定活体怎么写申请书?医疗过错鉴定申请书申请人:×××,女,××××年×月××日生,汉族,北京人,唐山市××××有限公司××科退休......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


·取保候审的条件和形式有哪些?
      取保候审的条件和形式有哪些?对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


·职务侵占罪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的范本是怎样的?
      职务侵占罪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的范本是怎样的?职务侵占是指公司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将本单位的财物占为己有的,并且数额较大......


·无证驾驶撞死人无力赔偿告保险公司可以吗
      无证驾驶撞死人无力赔偿告保险公司可以吗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对受害人的生命权造成了侵害,需要对受害人及其家属进行民事赔偿。但是如果肇事者无力赔......


·重大误解撤销权的行使
      重大误解撤销权的行使《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车祸的误工费什么时候赔?
      车祸的误工费什么时候赔?“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车祸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