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缴纳社保吗?

社保即社会保险,是我国正在推行的针对参与劳动的人的一种补偿制度。在劳动合同中一般会写明公司为员工购买社保。但是也会出现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那么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缴纳社保吗?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保的流程有哪些?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缴纳社保吗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依据 《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都应当缴纳。
  
  二、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保的流程
  
  1、先到地税关系所在辖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开户手续,并携带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机关事业单位成立批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属非纳税单位可不出示);
  
  (4)盖章的《社会保险登记表》和《参加工伤保险单位行业风险分类和费类确定表》;
  
  (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社保处审核资料,办理单位新参保登记手续,并打印《社会保险登记证》。
  
  3、单位新参保登记后,再办理职工新参保登记,次月起按月到所属的地税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的有关证件办下来了,拿好原件、复印件,再收集单位职工以下资料:
  
  (1)合同复印件、农业户口的复印件(失业保险金,农业户口个人不用交缴费基数的1%)、
  
  (2)二代身份证原件(或电子登记照、或一寸红底登记照)、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工资表复印件(用于核查职工工资是否低于本市上一年度社平工资,不低于的,以实际个人工资为缴费基数)等等。
  
  三、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保的注意事项
  
  1、在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到市社保中心办理登记参保手续;在各区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到相应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2、按企业办法参保的单位,还应立即到地税征收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缴费单位应将《社会保险登记证》纸质副本悬挂于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并于每年规定时间内持《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到劳动监察机构办理劳动保障年检手续。
  
  4、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单位依法终止的,须在变更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文件及证明材料,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或《本市参保单位结户审批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结户)手续。
  
  以上就是我们就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缴纳社保吗等问题为您提供的解答。即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只要他们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这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拒不缴纳,劳动者是有权据此提起诉讼的。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交通事故赔偿方式有哪些影响因素?
      一、交通事故赔偿方式有哪些影响因素?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及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所要考虑的是侵权人的侵权原因、主观动机、过错程度、侵权的......


·工伤伤亡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因公死亡肯定是属于最严重的工伤事故了,一般遇到这种情况,我国有关部门肯定是要根据情况对用人单位各方面的用工安全进行检查的。此外,工伤伤亡赔偿......


·节日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
      节日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您都知道,在我国事业单位或者是国家公职单位的人员,在国家的法定节假日之内都是可以正常休息的。除此以外,如果一些民营......


·自己吸毒属于违法还是犯罪
      您都有目共睹,我国对毒品的打击其实是很严的,其中甚至规定了一些毒品行为,如容留他人吸毒、贩卖毒品、制造毒品等等为刑事犯罪。那其中容易他人吸毒......


·一、婚前房产继承有哪些规定?
      一、婚前房产继承有哪些规定?1、婚前房产属于配偶个人财产,如果离婚,此房产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不参与双方的共同财产分割;但如果配偶过世,配偶......


·新刑法侵占罪立案数额标准
      新刑法侵占罪立案数额标准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


·离婚后发给转移财产该怎么办
      离婚后发给转移财产该怎么办婚姻存续期间的双方收益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转移共同财产,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诚。如果有证据证明,在法庭上可以出示,......


·大黄牌货车几年报废
      大黄牌货车是二吨以上的大货车和9座以上的客车。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


·夫妻共同财产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


·立遗嘱给别人赡养费子女还需要给吗?
      一、立遗嘱给别人赡养费子女还需要给吗?赡养费子女是必面要支付的,不管遗嘱给谁这是按老人的意愿来进行分配。有以下情形的,必须给付老人赡养费......


·受要约人和要约人是什么意思?
      民营或者国有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和社会的竞争通过上市来进行融资。股票作为一种理财投资的方式,已经越来越多的成为大多数人的选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