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最新海上货物运输损害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最新海上货物运输损害赔偿标准如何确定一、最新海上货物运输损害赔偿标准如何确定根据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货物灭失的赔偿额,按照货物的实际价值计算;货物损坏的赔偿额,按照货物受损前后实际价值的差额或者货物的修复费用计算。货物的实际价值,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计算。前款规定的货物实际价值,赔偿时应当减去因货物灭失或者损坏而少付或者免付的有关费用。根据我国《海商法》第四十一条的定义:“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从这个定义看,确定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本质特征的,是承运人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下所承担的特殊合同义务以及违反该合同义务应承担的相应赔偿责任。在海上货物运输纠纷中,一旦确定承运人须对货物损害负责赔偿,那么承运人的具体赔偿责任范围究竟有多大,将是纠纷双方当事人争论的重点之一。二、海上货物运输中的货物损害1、在海上货物运输实践中,按照货物发生的损害结果可将其分为货物短少,货物毁损和货物灭失三类。(1)货物短少,是指原货物数量或重量上发生了减少。货物毁损,是指原货物仍然存在,但已经遭受损坏,或者价值上发生了减少。(2)货物灭失,是指原货物已经不复存在了。(3)至于对承运人因迟延交付所造成的货物损失,仅仅只是损害结果发生的原因之一,因此,我们认为不应作为一种货物损害的结果。2、按照损害结果与损害行为之间的关系,可将货物损害分为积极的损害和消极的损害(又称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积极的损害(直接损失),是指受损方现有财产的毁损和灭失;消极的损害(间接损失),则是指受损方可期待之利益的丧失。积极的损害和消极的损害合称“实际的损害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无过失性辞退的几种情形
      无过失性辞退的几种情形无过失性辞退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


·夫妻离婚分割什么财产?
      夫妻离婚分割什么财产离婚诉讼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


·劳动合同法14条司法解释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14条司法解释是什么?劳动合同法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了解的一项法规,因为涉及到双方的合同利益问题,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对此对......


·起诉离婚需要几次才能判离?
      当夫妻感情破裂时,起诉离婚往往是最合适的结束婚姻关系的办法。可是,很多人对起诉离婚的相关开庭次数不太清楚。那么,起诉离婚需要几次才能判离?为......


·合同签订前补充条款有效吗
      合同签订前补充条款有效吗签订合同前签订的协议,如果与合同没有冲突,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因为是在合同签订前签订的,不属于补充协议。二、合同附加......


·分居满两年是否能离婚?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但是仅仅以分居满两年为由请求离婚,若不符合准予离婚的其他条件,法院依......


·网贷的钱是怎么还的?
      网贷的钱是怎么还的?一、网贷的钱是怎么还的?1、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所有本金和利息均是到借款期结束时归还。2、先息后本:每个月只偿还利息,到......


·寒假工没有劳动合同
      寒假工没有劳动合同寒假兼职不是必须有书面劳动合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可以口头约定工资要按实际工作日结算,否则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申......


·未办理结婚登记子女抚养权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未办理结婚登记子女抚养权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1.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


·双方都身在外地如何起诉离婚
      在广大农村地区,男女在结婚之后多半都会选择外出打工,而在外面生活期间,可能接触新的人、事务,就会萌生离婚的念头。但此时双方都身在外地,肯定就......


·在单位上班的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在单位上班的人欠钱不还怎么办?单位员工有人欠钱不还可以通过私底下协商要求对方立即还款。毕竟都是同事,所以对方碍于情面也是会尽快的还款的,实在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