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夫妻共同债务具体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5.因抚养子女所负、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6.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高空坠物法律规定中无过错原则是什么
      高空坠物法律规定中无过错原则是什么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高空坠......


·一、到了退休年龄需要支付误工费吗?
      一、到了退休年龄需要支付误工费吗?法律没有规定误工费的年龄。只要有证据,退休以后有其他收入的就要支付误工费。【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


·网络诈骗多少金额能量刑2023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


·假设债务人和债权人在日常生活中有哪些区别?
      假设债务人和债权人在日常生活中有哪些区别?债权人和债务人在日常生活中都是比较常见的人群,但是对于日常生活中的债务人和债权人常有人会将它们混淆......


·老人的遗嘱不公证有效吗?
      老人的遗嘱不公证有效吗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效力,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书遗嘱,符合了要......


·财产侵权构成要件民法总则的规定是怎样的?
      财产侵权构成要件民法总则的规定是怎样的?您都知道的是我国民法总则中所规定的一些事项,都是一些比较琐碎的事项。恰恰也正是这些事项,它关系到我......


·撤销权及其法律特征
      撤销权及其法律特征一、什么叫撤销权撤销权是指破产财产的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前的法定期间内进行的欺诈逃债或损害公平清偿的行为,有申请......


·工伤的待遇由哪个部门发放?
      工伤的待遇由哪个部门发放?一、工伤的待遇由哪个部门发放?由工伤保险和用人单位赔偿,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


·怎么界定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
      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界定:非法集资是单位或个人未经有权机构审批,向社会上不特定的公众(较为广泛的群体)吸收存款。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


·构成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怎么处罚?
      构成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怎么处罚?一、构成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怎么处罚?1、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的犯罪分子受到的刑事处罚《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道路交通事故人员伤残划分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人员伤残划分标准。A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b、意识消失;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社会交往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