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判决书丢了怎么办

在诉讼离婚当中,如果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话,法官最后通常会作出离婚的判决,而当事人就可以拿着这份离婚判决书办了离婚手续。那要是离婚判决书丢了怎么办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判决书丢了怎么办
  
  如果持有的离婚判决书丢失了,可以带身份证到审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查阅档案进行复印,然后加盖有关部门印章就可以了,其效力等同于原件。
  
  即离婚判决书丢失后,如果当事人用到该判决书,可以携带自己本人身份证,去审理案件法院的档案室进行查询,法院档案室会有该案件的所有卷宗材料,直接去档案室要求复印判决书并由档案室价格此件与原告一致的印章。
  
  二、离婚方式有哪些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三种:登记离婚、调解离婚和判决离婚。
  
  我国《婚姻法》第24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应即发给离婚证。”这是登记离婚。
  
  而判决离婚是指:如果人民法院调解和好无效,并且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难以恢复和好的,而又不能达成离婚协议的,可以判决双方离婚。这种通过判决的形式而准予离婚的就是判决离婚。
  
  登记离婚必须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当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时离婚才真正生效。而判决离婚在判决生效之后即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因此没有必要再进行登记。
  
  既然已经离婚,法院自然会发给离婚判决书。判决书的效力和离婚证的效力是一样的。无论在本地还是外地登记结婚,只需要向婚姻登记机关出示判决书就可以了。
  
  综上可知,要是当事人把离婚诉讼书弄丢了,那么可以带身份证到审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查阅档案进行复印,然后加盖有关部门印章就可以了,其效力等同于原件。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北京公司法人代表变更的流程是什么?
      北京公司法人代表变更的流程是什么?北京作为高度法制化的城市,对于公司法的执行也是十分具体。在由于相关原因使得公司经营发生变化,需要对法人代......


·协议离婚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通过协议方式办理离婚手续的,如果快的话其实最多只要半天就可以解除与对方之间的婚姻关系。但在这种方式下离婚,对当事人而言也是有需要注意的事项。......


·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是如何构成的?
      (一)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市场经济秩序。国有公司、企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


·夫妻离婚了会有共同财产吗?
      夫妻离婚了会有共同财产吗会有,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


·偷税漏税的惩处是怎么样的?
      偷税漏税的惩处是怎么样的?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


·土地使用权是划拨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是划拨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如果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是通过政府划拨所得,那么代表着土地所有权人在使用土地的时候,可以享受到土地使用税以......


·在我国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赔偿多少
      为了使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得到贯彻落实,避免用人单位单方面不和员工签订合同,国家其实是明确要求单位必须要在建立劳动关系以后一个月之内,和员工的事......


·外遇出轨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外遇出轨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离婚一方出轨,并不一定能少分财产。但一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


·私募基金投资收益如何分配?
      私募基金投资收益如何分配?一、私募基金投资收益如何分配1、分配现金。这是基金收益分配的最普遍的形式。2、分配基金单位。即将应分配的净收益折为......


·股东不认缴资金怎么办?
      股东不认缴资金怎么办?要求股东把资金补缴齐全;认缴的注册资金不到位,公司不可以注销,如果检查出来了,则会受来到一定的处罚。有以下情况的,需追......


·一、买卖不破租赁还未租住是否可以解约?
      一、买卖不破租赁还未租住是否可以解约?不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私有房屋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