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买的底商没交付可以使用吗

不可以。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第27条规定: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第61条规定: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3、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最新江苏盗窃罪量刑标准
      虽然对于各个罪名的量刑标准在《刑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但同时我国也允许各地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量刑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


·一、维修交通事故车辆有误工费吗?
      一、维修交通事故车辆有误工费吗?交通事故车维修,是没有误工费的,误工费是给受伤住院的受害者的一种权利。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


·交通事故至人死亡赔偿金额是怎么计算的?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责任方不慎驾驶造成受害人死亡,那么责任方要履行对受害人家属进行死亡赔偿的义务。这种赔偿比较特殊,那么交通事故至人死亡赔偿金......


·湖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湖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土地共分为四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流芳街;大桥新区办事处;庙山开发区庙山、邬树......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法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法有哪些?国有土地使用权指的是使用国家土地的权利,各类单位和个人都可使用,一般根据不同使用方法可使用四十到七十年。国......


·买房合同其实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购房合同,一般在当事人就购房达成
      买房合同其实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购房合同,一般在当事人就购房达成一致之后,需要签订书面的合同才行,因为之后需要办理登记备案,同时进行房产的过户也......


·工伤鉴定要多长时间才能完成?
      工伤鉴定是职工在遭遇工伤以后必须经历的一项程序,工伤鉴定结果对于工伤赔偿金额有很大的影响,所以很多职工在受到工伤以后十分着急进行工伤鉴定,那......


·辞退职工的类型包括哪些
      虽然法律规定,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但是,法律亦保护用人单位的权益,所以在一些法定情况下,单位是可以辞退劳动者的。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


·申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要什么条件
      在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进行处理的时候,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来解决。但此时需要当事人提出相应的申请,并且还有其他的条件要满足。那到底法律中规定......


·离婚案两个孩子抚养权怎么分配?
      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离婚的,要处理的事情很多,比如孩子抚养问题、财产分割及孩子探视方面的问题等。在一些离婚案件中,男女双方争议的焦点就在孩子抚......


·生育所涉及到一个家庭的新成员的户口等问题
      生育所涉及到一个家庭的新成员的户口等问题,所以生孩子涉及到出生证明等一些手续。很多人认为医院生孩子是需要代结婚证,但如果未婚先孕呢,应该如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