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刑法逃税罪既遂的量刑标准

刑法逃税罪既遂的量刑标准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 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二、逃税罪数额的巨大标准多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偷税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偷税的。《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对逃税行为,税务机关一经发现,应当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逃税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逃税和漏税罪主要的区别就是逃税是主观上的故意,构成逃税罪法院会如何量刑而漏税是因为过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如果父母离婚后一般孩子归谁
      如果父母离婚后一般孩子归谁?父母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


·非全日制用工的计酬方式是什么
      非全日制用工的计酬方式是什么非全日制用工的计酬方式主要是小时计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下:1、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


·鲁南高铁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哪些?
      鲁南高铁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哪些?鲁南快速客运通道菏泽至曲阜段城际铁路横跨菏泽、济宁两市9个县区鲁南高铁在山东省菏泽辖区内共分两段,分别是菏泽至曲......


·向群里传播淫秽物品数量认定
      向群里传播淫秽物品数量认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


·劳动争议的种类有哪几种
      劳动争议的种类有哪几种一、劳动争议的种类有哪几种劳动争议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划分为以下几种:1、按照劳动争议当事人人数多少的不同,可分为个人......


·派出所处理打架的流程是怎样的?
      派出所处理打架的流程是怎样的派出所对打架斗殴的处理,首先会调查清楚事件具体的情况,打架斗殴的具体原因,当事人受伤的程度,以及对周围事物的破坏......


·复婚后的财产是共有财产吗
      复婚后的财产是共有财产吗离婚又复婚,复婚之前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


·孤儿院领养小孩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孤儿院领养小孩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一、孤儿院领养小孩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一)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领养子女的疾病;......


·根据法律规定什么是网价格欺诈?
      根据法律规定什么是网价格欺诈?根据法律规定网价格欺诈在网络上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夫妻持股的形式和离婚时的分割方法?
      ㈠、仅有夫妻二人持股的有限公司    即仅夫妻双方持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即二人公司、夫妻公司。   &......


·一、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一、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有哪些区别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二者之间存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