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性侵儿童最高判几年

性侵儿童最高判几年
  
  一、性侵儿童最高判几年
  
  最高院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对情节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的性侵害儿童罪犯,坚决依法判处死刑。所以说,性侵儿童最高是可能被判处死刑的。
  
  1、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二人以上轮奸的;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奸淫幼童的不满14岁的,从重处罚。
  
  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奸淫幼女,情节不是恶劣,也要判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二、猥亵儿童罪相关法律规定
  
  1、定义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不满十四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或猥亵对象。
  
  2、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依“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重处罚,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猥亵儿童的,应依“5年以上有期徒刑”从重处罚。
  
  3、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237条第3款的规定,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由于儿童对性的辨别能力很差,法律并不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不论儿童是否同意,也不论儿童是否进行反抗,只要对儿童实施了猥亵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就应当立案侦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员工工伤二级的待遇有哪些?
      一、员工工伤二级的待遇有哪些?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


·醉驾最新标准是如何要求的
      醉驾最新标准是如何要求的关于实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的通知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小于80的......


·刑事裁定书(复核类推案件发回重审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27    (××××)最刑类字第××号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


·医疗过错辩解怎么辩?
      医疗过错辩解怎么辩?一、概念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指的是医方在诊疗过程中未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当的诊疗义务。在依据医疗水准判断医方的过......


·一、夫妻离婚分割财产具体是什么?
      一、夫妻离婚分割财产具体是什么原则对于夫妻离婚分割财产具体是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


·作为房主可以对自己合法拥有的房子进行处分,而这里的处分自然就
      作为房主可以对自己合法拥有的房子进行处分,而这里的处分自然就包括了出租、出售等等。但要是房子本身尚在租赁期内,此时房主是否可以将房子卖掉呢?......


·一、石家庄抚养费一次付清可以吗?
      一、石家庄抚养费一次付清可以吗?法律并没有规定抚养费是按月支付、按年支付或一次性支付,司法实践一般判决按月或按年支付。不过如果双方同意,可以......


·2023新土地使用证冻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众所周知,在城市上,居民的土地使用涉及到的都是我们自己在居住的房子,但是在农村里,土地的使用一般都涉及到的是宅基地和农田的使用,但是如果我们......


·女朋友借钱要不要写借条?
      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


·拒不执行仲裁裁决是否构罪?
      拒不执行仲裁裁决是否构罪?一、拒不执行仲裁裁决是否构罪?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来讲,不会产生法律后果。对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用人单位拒不履......


·父母过户土地使用证给子女的手续是什么?
      父母过户土地使用证给子女的手续是什么?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归属于国家,居民只能通过购买招标等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其凭证就是土地使用证。一般来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