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环境污染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

一、环境污染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保护环境的规定污染环境的行为
  
  行为人须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且该行为违反国家保护环境的规定。在我国,有许多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行为人如违反这些规范性文件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就须对该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2、有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害事实
  
  此处所称的损害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两种情形。有人因环境污染而染病、死亡,农作物因环境污染而欠收、绝收等。
  
  3、污染环境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
  
  这是指有关的损害事实是由行为人所实施的污染环境行为所造成。污染环境行为是因,损害事实是果。只有在二者有因果关系时,行为人才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环境污染侵权的责任承担
  
  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
  
  在一定的时间、空间里,可能会出现对个污染者共同排污的行为可能超过环境容量和环境的自净能力,污染环境给受害人造成损害时,多个污染者之间对受害人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对于污染者来说,也相对公平、合理。
  
  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三人的过错,是指除污染者与被侵权人之外的第三人,对被侵权人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此种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本条规定的是如果污染环境造成损害是第三人的过错引起的,责任如何承担的问题。
  
  在环境侵权损害中,只有污染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致害人才应对其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但另一方面,在环境侵权损害赔偿中,由于环境侵权的特殊性,多因一果的情况普遍存在,不仅因果关系的认定极为复杂,而且客观上还存在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子女早于父母去世如何继承
      按照人类的自然生命轨迹,一般都是父母先去世。但是生活中意外那么多,天灾人祸时时发生,子女不能尽孝,却让父母肝肠寸断的事例比比皆是。在子女早......


·怎么从集资诈骗看公司的发展?
      集资诈骗是行为所规定的集资诈骗案件中的一种,属于经济性质的犯罪活动,虽然从立法上看,该项罪名的犯罪主体有个人以及单位两种,但是多以有组织、有......


·有哪些罪告诉才处理2023
      有哪些罪告诉才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2〕21号2012年12月20日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人民......


·伤害罪办案流程是什么
      伤害罪办案流程是什么一、故意伤害罪的正规流程是什么?故意伤害至人轻伤,按照正规程序,公安机关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进行刑事拘留并调查取证,在证......


·查账征收的
      查账征收的1、按营业收入交5%的营业税2、附加税费(1)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缴纳;(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3)地方教育费附加......


·鱼粉购销合同应该怎么写?
      鱼粉购销合同应该怎么写?鱼粉购销合同甲方(供方):__________乙方(需方):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年___......


·国庆节火车票预售期是多少?
      在社会生活中,可能大多数人都有与火车票打交道的机会,每到节假日出游的时候,或者公司派出差的时候,春节的时候人口大迁徙,都会遇到火车票。如今它......


·新婚姻法关于婚后房产是怎么规定的
      不一定所有的男女青年在刚开始结婚的时候就已经将房产全部都购置完毕,结婚以后再买房子的这种情况其实也是非常多的。许多人都认为婚前买房和婚后买房......


·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是什么?
      一、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是什么?两者关键的区别在于:抵押不需要占有抵押物,只需要在相关部门登记即可;而质押需要转移质物(只能为动产)的占有,否......


·一、死亡交通事故处理新规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一、死亡交通事故处理新规的详细规定是什么?1、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


·违法的。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
      违法的。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