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畜牧兽医行政处罚的时效期限是多久?

畜牧兽医行政处罚的时效期限是多久
  
  一、畜牧兽医行政处罚的时效期限是多久?
  
  行政处罚的时效期限都是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的执行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第四十八条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第四十九条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五十条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第五十三条 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第五十四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畜牧兽医的违法行为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当地的畜牧局在法定时效内可以依法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超过追诉时效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二房东和大房东没签合同又转租了合法吗?
      二房东和大房东没签合同又转租了合法吗?一、二房东和大房东没签合同又转租了合法吗二房东没有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如果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是......


·一、打房产官司律师费多少钱?
      一、打房产官司律师费多少钱(一)、按照涉案财产收费不同地区、不同案情、不同标的、不同律师的价格都不同的。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如下:1.不......


·非法拘禁罪的判刑程序是什么?
      对犯罪嫌疑人判刑不能随意的处置,必须符合法律的程序依法进行审判,最后确定是否触犯刑法和应该受到刑事处罚,那么非法拘禁罪的判刑程序是什么?我们在......


·债权转让可以公告通知吗
      1.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目的,在于避免债务人对债务的重复履行、错误履行和加重履行。2.债权转让特殊的通知方式:一是以公告方式通知;二是以起诉......


·当事人起诉离婚开庭多久判决书可以拿到?
      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闹离婚时,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则需要走司法诉讼程序了。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后,法院会受理,并择机开庭审理,经过......


·触犯故意杀人罪怎样处罚
      实践中,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那具体来......


·质押权的善意取得是什么意思?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质押权的善意取得是什么意思?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一、什么是质押权的善意取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转质权人是指因转质而取得质权的人。适用善意......


·犯了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怎么量刑处罚
      犯了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怎么量刑处罚一、犯了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怎么量刑处罚?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刑事处罚标准一般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我国对未成年驾车怎么处罚
      我国对未成年驾车怎么处罚未成年人无法考取驾照,所以属于无证驾驶,按无证驾驶论处。但是考虑到是未成年人,所以不会拘留,只罚款,但是监护人会受到......


·法院对隐瞒军情罪既遂的裁量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隐瞒军情罪既遂的裁量标准是什么一、法院对隐瞒军情罪既遂的裁量标准是什么?1、故意隐瞒、谎报军情或者拒传、假传军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


·我国法律规定虚开普通发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发票是国家取得税款的重要途径,一旦虚开发票,国家税款就会流失,因此为了国家金融秩序稳定,我国严厉打击虚开发票的行为。那么,我国法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