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房子贷款未还完可以赠与吗?

房子贷款未还完可以赠与吗?
  
  一、房子贷款未还完可以赠与吗
  
  房屋贷款未清偿完的,房屋所有人未取得房屋完整所有权。但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但不能办理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房屋赠与的手续
  
  1、签订赠与合同。房屋赠与必须有赠与合同,所以在办理手续之前,赠与人应该与受赠人先签订一份书面的赠与合同。
  
  2、办理公证。受赠人需持相关资料前往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手续,证明该赠与合同是合法且有效的。
  
  3、房屋评估。赠与人与受赠人需要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一份评估报告。
  
  4、缴纳税费。受赠人与赠与人需持房屋权证书以及身份证和赠与合同等资料,前往房管局缴纳相应的税费,并获取完税证明。
  
  5、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缴纳完税费之后,赠与人与受赠人就可以办理房屋权转移手续了,手续办完之后便可在约定时间领取新的房产证。
  
  6、交付房屋。赠与人将房屋交付给受赠人,此时房屋赠与的手续也就完成了。
  
  三、最新资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解除劳动合同什么情况下不需要赔偿?
      一、解除劳动合同什么情况下不需要赔偿?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


·办理收养的程序是什么?
      办理收养的程序是什么?1、收养登记第十五条1款:收养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A、办理机关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父母......


·在我国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怎样的?
      我们国家刑法所规定的都是一些具体的犯罪罪名,但是刑事诉讼法都是在程序方面的一些具体事项,很多人对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内容并不是特别地了解,因为......


·专利权是什么意思
      专利权是由专利权人行使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独占性权利,是知识产权中的一种,是由发明创造人或专利权受让人在一定期限内所行使的权利,专利权......


·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几种情况
      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几种情况(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但动物和植物品种的非生物学的生产方......


·一、夫妻遗产继承公证费要给多少?
      一、夫妻遗产继承公证费要给多少?遗产继承公证费用根据实际继承金额大小有不同的收费方式,具体收费如下:10万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1.2%,不足......


·诉讼离婚证据的收集
          第一:家庭暴力证据的收集          不能忍受家庭对其长期实施的家庭暴力,......


·邯郸市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暂行规定是怎样的?
      邯郸市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暂行规定是怎样的?《邯郸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业经邯郸市人民政府备案邯规备字[2008]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


·一、交通事故简易程序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简易程序规定是什么?1、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不即行......


·当事人约定与争议无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有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现行《民诉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


·肇事逃逸轻微事故怎么处罚?
      肇事逃逸轻微事故怎么处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