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可以买卖吗?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埔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拆迁,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因此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第一类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家卖方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
如果是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风险就更大,买卖双方虽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无法确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等,办理过户等手续时间也会更长。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一般来说购置该类房屋,可以根据《民法典》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合同相对方反悔,最好由专业房产律师进行指导。相对于第一类安置房而言,第二类的拆迁安置房则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一样,风险相对较小。<<<<相关推荐:房产继承权纠纷案例的最佳处理方式
目前,许多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被拆迁改造成了安置小区,被拆迁户通过拆迁一般能得到两套甚至更多的房屋,除了自用外他们通常会选择出售多余的房屋,而拆迁安置房相对低廉的价格也吸引了一部分购房者。因此在民间形成了事实上的安置房买卖市场。
我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拆迁安置房到底能不能买卖主要看它能不能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虽是拆迁安置房但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这种房屋当然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
二、拆迁安置房在未领取权属证书前发生的买卖。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据此,如果双方发生争议诉讼至法院时争议房屋上不具备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条件,人民法院一般会因争议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而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就是你朋友所称的安置房不能买卖的缘由。但鉴于拆迁安置房必须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领到房屋权属证书,房价在此期间会有波动,因而违约方应承担主要责任,需要赔偿守约方为此造成的房价上涨或下跌的损失。
三、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但发生争议时该房屋已经领取了权属证书(包括可以领取而卖房人故意不去领取)的情形,一般也视为买卖行为有效,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可以要求强制过户。
当然在实践中还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如:购房者已经装修并且入住多年,即使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但是法院一般不做返还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个人所得税超过三年不予退税吗?
个人所得税超过三年不予退税吗?个人所得税超过三年不予退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
·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如何处理?
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如何处理?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处理方式是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产品质量侵权责任属于特殊侵权责任,依特别法优......
·立遗嘱见证人是亲戚可以吗?
立遗嘱见证人是亲戚可以吗?我国并未明确规定遗嘱见证人所须具备的条件,但从其对遗嘱见证人的限制性规定来看,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完全民......
·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在现实的我们日常生活中贷款时常出现在我们的身边,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贷款的种类也越来越多,农村信用社贷款作为一种较特殊的贷款类型还不为大多数人所......
·新房屋建筑工程承包范围有哪些
新房屋建筑工程承包范围有哪些?一般建筑工程都是承包给工程团队进行建设,我们最后再进行验收。承包给他人就要签订合同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法律援助方式包括几种?
法律援助方式包括几种?法律援助是国家的法律援助机构对一些家庭较为困难和一些特殊人员提供的法律帮助。法律援助使得一些原本请不起律师的人也能享受......
·行政诉讼法证据无效的情况分析
行政诉讼法证据无效的情况分析一、行政诉讼法证据无效的情况分析1、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
·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区别是什么
(一)内容不同用益物权是以对标的物使用、收益为目的的权利。用益物权人支配的是标的物的使用价值,权利人设立该权利的目的是获取物的使用价值,因而用......
·民事诉讼法全文中对证据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全文中对证据有哪些规定?我们知道,证据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民事诉讼法是民事诉讼过程中进行审理的法律依据,在民事诉......
·借条被私自更改之后有法律效力吗?
借条被私自更改之后有法律效力吗?一、借条被私自更改之后有法律效力吗?随意修改借条信息这样的情况下,债权人所持的所谓借条没有法律效力。借条......
·房屋他项权证如何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我们都知道随着现在的经济水平提高,物价也开始上涨,随之而来的房价也是越来越高,现在好多的人都使行按揭买房,这样就不会感到有很大的压力,如果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