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建筑工程公司注册有什么条件?

建筑工程公司注册有什么条件?
  
  一、注册建筑工程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一)建筑公司注册资质的一级资质条件包括企业资产和企业主要人员
  
  建筑公司注册资质的一级资质要求申请建筑公司注册一级资质的公司注册资金为一亿元,对公司人员要求需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
  
  说明:建市[2016]226号文取消了一级资质的“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要求。
  
  (二)建筑公司注册资质的一级资质条件包括企业工程业绩
  
  建筑公司注册资质的一级资质要求公司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30-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三)建筑公司注册资质的二级资质条件如下:
  
  (1)建筑公司注册资质的二级资质条件包括企业资产
  
  建筑公司注册资质的二级资质要求公司净资产达到4000万元以上。
  
  (2)建筑公司注册资质的二级资质条件包括企业主要人员
  
  建筑公司注册资质的二级资质要求公司的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说明:建市[2016]226号文取消了二级资质的“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的要求。
  
  (四)建筑公司注册资质的二级资质条件包括企业工程业绩:
  
  建筑公司注册资质的二级资质要求公司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4、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1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24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21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21-24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五)建筑公司注册资质三级资质条件如下:
  
  (1)建筑公司注册资质三级资质条件包括企业资产
  
  建筑公司注册资质三级资质要求公司的净资产达到800万元以上。
  
  (2)建筑公司注册资质三级资质条件包括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公司注册资质三级资质要求公司的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建筑公司注册资质三级资质要求公司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建筑公司注册资质三级资质要求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建筑公司注册资质三级资质要求公司里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建筑公司注册资质三级资质要求公司的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二、注册建筑工程公司流程:
  
  1、核准名称;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2、提交材料;
  
  3、领取执照;
  
  4、刻章等事项;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公司注册完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交通事故致一死一伤抓人么?
      一、交通事故致一死一伤抓人么?1、交通事故导致一死一伤是否要负刑事责任,还要结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来确定;2、法律上所说的交通肇事罪,是指违......


·一、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醉驾全责吗?
      一、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醉驾全责吗?不一定,醉驾虽然是犯罪行为,但醉驾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要负全责的。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


·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中的规定,夫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从而导致离婚......


·出租车被追尾要误工费合不合理?
      出租车被追尾要误工费合不合理?追尾,如果对方是运营车辆(出租车),你需赔对方停驶期间的份钱和司机的生活费,保险公司只赔运营车辆(出租车)的修理费。......


·如何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进行认定
      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利用其影响力进行受贿,构成犯罪,即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那具体来说应该如何对利用影响力......


·对方有婚外情能否申请离婚赔偿
      婚姻法中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出现的某些情况,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那么对方有婚外情能否申请离婚赔偿?另一方面,大多数婚......


·什么情况下合同会终止
      什么情况下合同会终止一、什么情况下合同会终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合同在下列情形之一即告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


·家庭农场土地使用年现相关方面的知识。
      家庭农场土地使用年现相关方面的知识。国家为了防止土地发生兼并的问题,统一实行土地归国家所有。不过国家为了社会的发展,人民收入的正常生活,会......


·在我国关于财产侵权怎么处理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国家工作人员违法操作的时候也可能会给我国的公民造成财产侵权,所谓财产侵权,其实就是指个人的合法财产被他人非法的占有或者是损......


·公司 和 与中介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公司和与中介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1、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


·建筑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的区别
      建筑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的区别在哪里?改革开放后,我国各个城市建筑业迅猛发展,市场竞争也愈演愈烈,建筑企业如果想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