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违规制造枪支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违规制造枪支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违规制造枪支罪追究刑事责任就会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一)以非法销售为目的,超过限额或者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配售枪支的;(二)以非法销售为目的,制造无号、重号、假号的枪支的;(三)非法销售枪支或者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的。“情节严重”是指多次以非法销售为目的,超过限额制造枪支、销售枪支数量大的;制造无号、重号、假号的枪支较多的;已经使枪支流散到社会的,等等。“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是指出售的枪支被用来进行犯罪活动的,出售枪支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的;出售枪支给犯罪集口的;因出售枪支造成多人伤亡的,等等。二、违规制造枪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以非法销售为目的,超过限额或者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配售枪支,或者以非法销售为目的,制造无号、重号、假号的枪支,或者非法销售枪支或者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违规制造枪支五支以上的;(二)违规销售枪支二支以上的;(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综合上面所说的,违规制造枪支就是属于违反枪支的管理规定进行非法的制造,对于此行为完全是触犯了我国的刑事条款,只要构成犯罪的不仅对单位给予罚金的处罚在,而且对于单位的主管人员或者是主要负责任也要被判有期徒刑,这都是该由违法者需要付出的代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最快几天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最快几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


·对于欠钱的人
      对于欠钱的人,如果他们不还钱,首先可以直接和他们去协商一下,一直不还并且没有要还钱的打算的人,可以去法院告他们,强制还钱。现在手机付款随处可......


·直系亲属包括哪些人
      直系亲属包括哪些人直系血亲,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具有生与被生关系)。直系血亲就是指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间......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要什么证件
      对于房屋租赁所签订的合同,法律规定需要办理备案,而在备案的过程中就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那么办理房屋租赁合同要什么证件呢?我们将在下文中......


·犯罪分子行贿5000元会怎么处理?
      犯罪分子行贿5000元会怎么处理?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贿5000元不构成行贿罪立案标准,因此不能以行贿罪论处。可能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拘留罚款处......


·女方输掉抚养权拒不交小孩后果如何
      古语有云:“母子连心”、“狗不嫌家贫,儿不嫌母丑”等俗语,相比于父亲而言,母亲更为细心和耐心,在小孩的孩童时期尤其需要来自母亲的呵护。父母离......


·哪里可以代销私募基金?需要哪些条件?
      哪里可以代销私募基金?需要哪些条件?一、哪里可以代销私募基金?基金代销机构有5类,分别是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


·企业法与公司法概念有什么区别?
      一、企业法与公司法概念有什么区别?企业法与公司法概念上的区别有:企业这个概念的范围要比公司包含的范围广得多,公司,单由名称来看,在我国只有名......


·非法集资参与者能不能提起民事诉讼?
      您都知道的是,对于我国的非法集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可能会构成刑法上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实际上这些都是刑事上的诉讼。至于民事诉讼,很多......


·盗伐林木罪入罪条件是什么
      盗伐林木罪入罪条件是什么一、盗伐林木罪入罪条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2、犯罪......


·分居是否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现实生活中,常常有夫妻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民法典》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