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敲诈勒索罪有无民事赔偿?

敲诈勒索罪有无民事赔偿?
  
  一、敲诈勒索罪有无民事赔偿?
  
  敲诈勒索罪有可能会涉及到民事赔偿的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敲诈勒索罪的认定及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第二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三条 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
  
  第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八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第五条 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第六条 敲诈勒索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不认为是犯罪;认定为犯罪的,应当酌情从宽处理。
  
  被害人对敲诈勒索的发生存在过错的,根据被害人过错程度和案件其他情况,可以对行为人酌情从宽处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七条 明知他人实施敲诈勒索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八条 对犯敲诈勒索罪的被告人,应当在二千元以上、敲诈勒索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被告人没有获得财物的,应当在二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一般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刑事案件,受害者都是可以在法院审理案件期间,提出希望自己获赔的请求的。一般来说,只要受害者能够证明自己的损失,确实是由于他人实施违法行为才造成的,那么法院有可能会判决犯罪分子支付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如果自己鼻子被打骨折怎么赔偿
      打架伤人赔偿怎么处理原则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一、离婚小孩可以共同抚养吗?
      一、离婚小孩可以共同抚养吗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


·普通合伙人转让份额法律规定
      普通合伙人转让份额法律规定在我国《合伙企业法》里面规定了企业合伙人分为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对于普通合伙人将自己的份额进行转让时需要遵守相......


·还款时借条丢了收条管用吗?
      还款时借条丢了收条管用吗?还款时借条丢了,写收条是可以的,在没有收回借条的情况下可以证明已经还款的作用。“收条”是收到别人钱时写给对方的一种凭......


·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起诉离婚
      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起诉离婚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


·离婚女方能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吗?
      离婚女方能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吗?一、离婚女方能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吗?是可以的;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


·主动辞职要求经济补偿金吗?
      主动辞职要求经济补偿金吗根据《劳动法》,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在试用......


·刑事诉讼法地域管辖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案件在侦查、审理阶段,由公安机关、检察院及法院共同完成。同民事诉讼一样,刑事诉讼同样有管辖之说,只有具备管辖权的法院才能审理案件,并作出......


·劳动仲裁是程序是什么样的
      劳动仲裁是程序是什么样的(一)接受申请材料。审核申诉人申诉材料,对符合规定的材料进行登记,退回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并告知申诉人。(二)审查受理及组庭......


·一、对方拒付抚养费可探望孩子吗?
      一、对方拒付抚养费可探望孩子吗?探视权和扶养费是两个方面的问题,并不是说对方不负担费用就必然没有探视权。就抚养费来说,根据规定,离婚后,一方......


·离婚房子留给孩子怎么处理
      在日常生活中对于很多家庭来说,孩子是维系家庭的一个重要纽带。实在是过不下去需要离婚的,离婚以后,为了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会将夫妻间的很多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