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个人名誉权属于人格权么?

个人名誉权属于人格权么?个人名誉权属于人格权,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二、常见侵犯名誉权有哪些形式?(一)诽谤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者毁损的行为。诽谤的主观状态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虚假事实散布开来的方式。在文学作品中故意使用他人真实姓名,或者未写明原告的真实姓名和地址,但对人物特征的描写有明显的指向或者影射他人,小说内容存在侮辱、诽谤情节,致其名誉受到损害的,作者和出版社均可能构成对名誉权的侵犯。(二)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行为举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三)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做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其报道失实,或者前述文书和职权行为已公开纠正或拒绝更正报道,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在日常生活之后,经常会遇到公民在处理民事纠纷的情形,在纠纷的处理过程之中,有些素质差的人,会随口谩骂对方,需要注意的是,谩骂的行为是有可能会侵犯到他人的名誉权的,权益受损的一方,有权要求谩骂者支付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强奸罪有可能取保候审吗
      强奸罪有可能取保候审吗一、强奸罪有可能取保候审吗?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新《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


·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是如何规定的
      在现代社会,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资源和生产要素。但因为集资诈骗犯罪的案件越来越多,所以广大投资者对集资活动过分谨慎,甚至对金融机......


·试用期辞退付代通知金如何认定?
      试用期辞退付代通知金如何认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


·自诉重婚判决的标准是什么?
      自诉重婚判决的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
      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


·关于事实婚姻有何法律后果?
      关于事实婚姻有何法律后果?主要法律后果在于不受法律保护,自1994年2月1日以后,尽管我国《民法典》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这并不代表法律将彻底不承认事......


·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罪指的是什么?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罪是侵犯财产罪的一类,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


·民间借贷中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后果是什么
      民间借贷中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后果是什么一、民间借贷中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后果是什么(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


·违法占用耕地怎么处罚?
      违法占用耕地怎么处罚?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


·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执行机关是哪个
      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执行机关是哪个拘役的执行机关与适用机关不同,其适用机关是指能够适用拘役判决的机关,即人民法院。而执行机关是指判决后要执行拘......


·表情包肖像权侵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表情包肖像权侵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表情包以其丰富的表意性和超强的趣味性被亿万网民推崇,已形成一种独特的网络流行文化。其中,以公众人物或热点人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