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劳动仲裁裁决后去法院需要什么材料?

劳动仲裁裁决后去法院需要什么材料?仲裁裁决后去法院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1、用人单位提交其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需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的,提交授权委托书;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固定工、临时工、季节工、农民轮换工应提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关系的证明。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或超过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5、劳动争议发生的事实根据(包括劳动争议如何发生的、争议的内容、能证明劳动争议案件情况的一切证据材料)。6、用人单位提供解决争议的法律依据。 依照的法律、行政法地方性法规、参照的规章的名称及适用的条、款、项、目、若依据是本单位的内部规定,则提供该规定的正本及复印件。二、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上诉至法院的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管是由于职员还是单位的过错,导致劳动纠纷发生,在争议发生之初,任何一方都是不得采取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维权的,只能是先带着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到当地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然后若经过裁决之后,任何一方不服从裁决的内容,才可以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新民法总则对肖像权有哪些
      新民法总则对肖像权有哪些规定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对肖像权的规定有哪些?《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赔偿流程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赔偿流程有哪些?1、报警和受理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除了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少数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数交通事故案......


·公民的财产有不被侵犯的权利。在公民的所有财产中,房屋作为不动
      公民的财产有不被侵犯的权利。在公民的所有财产中,房屋作为不动产,根据国家的规定要对其进行登记。在日常交易中,只有确定房屋的权属才能更好地保障......


·刑事案件提起上诉的主体有哪些
      无论是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在对一审判决、裁定不服的情况下,其实都是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这样可以启动二审程序,......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有哪些?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有:一、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二、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即犯罪嫌疑人因何罪嫌疑,侦查机关......


·新民事诉讼法时间是多长?
      新民事诉讼法时间是多长?一、首先说明起诉的条件,必须是明确的被告、适格的原告、具体的请求和有权管辖的法院以当事人自己的名义,在交易地的基层......


·江苏亲子鉴定怎么做?
      ,亲子鉴定就是通过一定的方法、技术,通过一系列的实验流程对亲缘关系进行鉴定,也许大多数人仅仅知道亲子鉴定去哪里做,但对于其具体操作流程很多人......


·公司法保护小股东权益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公司法保护小股东权益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国家制订公司法的目的在于保护公司经营管理中各方的共同利益。公司中存在着大大小小的股东,这些股东根据......


·外地人在南京买房子需要什么条件
      外地人在南京买房子需要什么条件当然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购房者不符合社保条件,也可获得购房资格,具体为:①40周岁以下;②硕士及以上学学历(......


·政府占地修路有正规文件吗
      有正规文件的。按照国家规定,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或者准许建设的国家建设项目,经过批准,建设单位方可申请用地。需要征用土地时,建设单位须......


·女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岁
      女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岁我国1950年民法典规定的法定婚龄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1980年修改民法典时,一方面考虑适当提高法定婚龄有利于广大青年的身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