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无效婚姻需要法院判决吗?

无效婚姻需要法院判决吗?无效婚姻是需要法院进行判决的,对于法院对无效婚姻的判决就会认定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自始无效,是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二、判决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综合上面所说的,无效的婚姻就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对于产生无效的结果也需要由法院来进行判决,同时还需要要有合法的理由,虽说婚姻无效,但对于在婚姻期间所存在的财产,以及还有孩子的抚养问题是可以按婚姻法的条款来进行协商处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判决书裁决书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程序是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


·非法获取出售个人信息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信息化社会的现在,不仅个人通讯的发达,也发展了网络这一通讯渠道,个人信息越来越得不到保障,也让有些犯罪分子有机可乘,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非......


·破坏交通设施罪是什么意思
      破坏交通设施罪是一种以交通设备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由于危害较大,为我国《刑法》所重点打击。那么,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究竟破坏交通......


·上诉费用缴纳的方法是什么?如何计算?
      上诉费用缴纳的方法是什么?如何计算?一、如何缴纳上诉费用?上诉案件的诉讼费用,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


·工伤保险待遇是否属于终局裁决
      工伤保险待遇是否属于终局裁决是,为了使劳动争议仲裁实现便捷高效,本法作出了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一裁终局。一裁终局能让大量的劳动争议案件在仲......


·被判拘役缓刑最多几个月?
      被判拘役缓刑最多几个月?拘役是可以适用缓刑的。《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申请笔迹鉴定法院不同意怎么办
      申请笔迹鉴定法院不同意怎么办一、申请笔迹鉴定法院不同意怎么办?申请笔迹鉴定法院不同意的话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只要依法申请法院一般都会同......


·间歇性精神病可以结婚吗
      道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人,是否可以与他人结婚不。想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还是应该搞清楚究竟什么间歇性精神病,然后才能根据法律中的规定,解决间......


·广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用
      广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用一般来讲,不涉及财产的案件一审律师费3000元左右。有财产纠纷的,视案情可能还要按财产数来支付一定比例的律师费,最终的律......


·商标法续展的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商标法续展的时间是怎样规定的(一)商标变更和续展一般都在一个月到三个月左右。(二)变更和续展可以一并办理,时间也差不多。(三)办理快慢跟申请人所在......


·诽谤罪如何收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诽谤罪就是恶意造别人的谣,并且引起严重后果,诽谤罪是构成犯罪的,如果有人诽谤你,是可以起诉的。起诉至法院都要付诉讼费,那么你知道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