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审终审能否申诉或者抗诉?

一审终审能否申诉或者抗诉? 一、什么是一审终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以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1、选民资格案件;
  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二、一审终审如何提起申诉或抗诉
  (一)当事人提起申诉或抗诉申请的范围
  1、民事案件: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申请申诉或抗诉,但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申诉或抗诉。
  2、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提出申诉,但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3、行政案件: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提出申诉,但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当事人提起申诉或抗诉申请的期限
  1、民事案件:当事人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2、刑事案件:应当自裁判生效之日起至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提出申诉。
  3、行政案件:当事人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效力的行政赔偿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二年内申诉。
  (三)当事人的申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申请申诉或抗诉:
  1、原审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的;
  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判的;
  3、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4、原裁判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5、原裁判依据的主要事实被变更或撤销的;
  6、同一法律事实或相同法律关系在实体处理上出现了两个以上互相矛盾生效判决的;
  7、原裁判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且足以影响裁判公正的;
  8、原裁判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
  9、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
  10、有证据证明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四)当事人申诉或抗诉申请经审查具有以下情形之一,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申请主体不合格的;
  2、申请超过期限的;
  3、裁判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4、本级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已经基于该申请人的申请驳回申诉或申诉或抗诉申请的,或已经依照审判监督程序申诉或抗诉过的;
  5、人民法院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
  6、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7、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驳回不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的;
  8、人民法院判决、调解解除婚姻关系和确定抚养关系的,但当事人就财产分割问题申请申诉或抗诉的除外。换句话说,您只可以就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问题申请申诉或抗诉,如果涉及判决已经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进行审查;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你需要另行起诉,而不能在本案中一并处理。
  9、人民法院作出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
  10、依照有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其他不能申诉或申请申诉或抗诉的。
  综上所述,“一审终审能否申诉或者抗诉”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只要满足了上述的一些条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抗诉。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案件申诉和抗诉的期限是不同的,具体案件要具体分析。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告强奸罪的证据包括哪些
      对于强奸犯罪的受害人及其家属来讲,在案发后,一定要抓紧时间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然后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受害人讨回公道。但实践中,告强......


·怎么对精神损害赔偿计算 精神损害赔偿要注意什么
      在一些侵权事件中,除了会给他人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害外,同时还有可能给受害人的精神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甚至可能出现生活不能自理,患上抑郁症等等情......


·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是什么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


·股东会不按持股比例表决规定是什么?
      股东会不按持股比例表决规定是什么?一、股东会不按持股比例表决规定是什么?股东会不按持股比例表决规定是必须有所有的股东都同意这样的一种表决的......


·一、宁夏交通事故死亡补偿金由哪些项目组成?
      一、宁夏交通事故死亡补偿金由哪些项目组成?宁夏交通事故死亡补偿金由丧葬费、死亡补助费、医疗费分等项目组成,具体的情形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什么叫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包括哪些
      提到有期徒刑,相信您都是比较清楚的,这属于我国刑事处罚中主刑的一种,当然同时也属于人身刑。实践中,对犯罪分子进行处罚的时候判处有期徒刑的是多......


·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


·夫妻离婚继承财产要分吗
      一、夫妻离婚继承财产要分吗1、如果对方是在结婚之前继承的财产,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2、如果......


·我家农村的宅基地可以卖吗?
      土地管理法对宅基地使用权作了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


·一、醉驾不吊销驾驶证吗?
      一、醉驾不吊销驾驶证吗??新的道路安全交通法针对酒后驾驶已经实施,关于醉驾吊销驾驶证这一问题,在修正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有明确规......


·言词证据包括什么
      言词证据包括什么一、被害人陈述被害人是违法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案件的处理结果与他有一定的关系,被害人很可能产生报复心理,情绪偏激,夸大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