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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几天裁定

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几天裁定
  
  一、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几天裁定?
  
  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应该在15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的若干规定》 第5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当事人对此裁定不服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定。”
  
  二、管辖权异议应该在什么时候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管辖权异议和应诉管辖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三、管辖权异议答辩状怎么写?
  
  答辩状由首部、答辩理由、尾部和附项三部分组成。
  
  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
  
  ①标题。标题写明“民事答辩状”。
  
  ②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③写明答辩事由。答辩理由: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写法没有统一的规定,一定要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或上内诉人在上诉状中提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进行答辩,并可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和理由,以证明自己的理由和观点是正确的,而容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
  
  尾部和附项写明以下内容:
  
  ①呈送的机关。写为“此致”“×××人民法院”。
  
  ②右下方写明。答辩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③附项。注明证物、书证的名称和件数。
  
  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是递交答辩状的期间,递交答辩状的具体时间是收到人民法院的诉讼状副本以后的15天之内,如果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没有向法院递交答辩状,等案件正式开庭后,就不能提管辖权异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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