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夫妻分居3年自动离婚吗

夫妻分居3年也不能自动离婚,离婚的方式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导致夫妻分居的原因也不一定就是感情不和,因工作长期分居的话不能成为感情破裂的证据。法律上规定的认定感情破裂的依据,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才行。如果想要离婚,其实分居时间越长纠纷也越多,比如分居期间的财产收入问题就很难取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有借条债权人要如何讨债
      在债务人以各种方式赖账不还甚至是逃债时,讨债对于债权人来说则是一个比较艰难的过程中,在此过程中,如果债权人持有一张完整有效的借条,则会省事不......


·一、交通事故的十级伤残会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的十级伤残会赔偿多少钱?对于赔偿多少要看受害者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计算,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


·信用卡诈骗刑事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信用卡诈骗刑事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对于不同的犯罪,法律中除了规定了相应的量刑标准外,还对刑事犯罪的立案标准作出了规定,而大多数犯罪的立案标准都是......


·离婚前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文内容是什么?
      离婚前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文内容是什么?一、离婚前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文内容是什么?离婚财产保全申请书格式申请人:_____________被申请人:____......


·复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复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又复婚,复婚之前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


·著作权登记收费是按字数吗?具体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著作权登记收费是按字数吗?具体的收费标准是什么?著作权以前成为版权,是对作者智力成果的保护权利,每篇文章,每本书,其作者都有相应的著作权,......


·北京市房屋租赁协议书范本
      不管你是在哪里,首先肯定是要满足吃住需求的。而要是在外地工作的话,多数情况下会选择通过租房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住房需求。在选好了房屋之后,最好......


·司法鉴定人类别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劳动工伤律师????????????债权债务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刑事辩护律师不同的司法鉴定需要......


·刑事案件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刑事案件回避的理由有哪些一、刑事案件回避的理由有哪些一般理由: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


·民事裁定书(按撤诉处理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49    (××××)×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


·辩护人的范围是怎样的
      我们说的辩护人其实仅仅只能出现在刑事案件当中,在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后,就可以委托辩护人了。那么您知道我国规定的辩护人的范围是怎样的吗?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