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并不是自己的过错导致的车祸算误工费吗?

并不是自己的过错导致的车祸算误工费吗?1、并不是自己的过错导致的车祸一般会计算误工费,发生车祸之后伤者可以要求肇事方赔偿误工费,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根据伤者是否有固定收入有着不同的计算标准,如果伤者进行了伤残等级鉴定,还需要结合伤残等级鉴定的报告书中的内容进行赔偿,找释放必须依法执行。2、误工费包含的项目(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二、误工费的特点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出了车祸受伤肇事方一般都是需要进行赔偿的,法律规范之中规定的赔偿项目比较多,但是并非是所有的赔偿项目无过错方都可以获得,必须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比如患者若是无法提供误工证明,则不需要支付误工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撞死人交强险赔偿多少?
      撞死人交强险赔偿多少?撞死人交强险赔偿多少?1.在交通事故中,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被保险人有责任时,交强险对每次事故赔偿限......


·济南买房子首付多少外地?
      济南买房子首付多少外地?一般规定,买房首付首套首付不低于30%,第二套房子的首付不低于60%。在济南买房子的条件政策1、能提供在济南缴存了满一年......


·指定辩护有哪些情形?
      指定辩护的情形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下列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盲、聋、哑人;尚未完全丧......


·经济适用房的买卖
      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为有限产权,土地未办理有偿使用,不得出租、出借,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上应注记为“经济适用住房”。购......


·敲诈勒索罪赔偿问题怎么处理?
      敲诈勒索罪赔偿问题怎么处理?一、敲诈勒索罪赔偿问题怎么处理?敲诈勒索罪赔偿问题是可以在刑事起诉时,附带提出民事赔偿诉讼来进行处理。根据《刑......


·属于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主要有哪些
      属于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主要有哪些一、属于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主要有哪些?1)遗弃罪2)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3)376条战时拒绝、逃避征召、......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有区别吗?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有区别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有区别,具体的区别如下:(一)申请鉴定主体不同工伤鉴定申请主体是已被认定......


·认缴资本股权转让后原股东责任是否改变?
      认缴资本股权转让后原股东责任是否改变?在我国,公司的类型主要有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自由......


·我国从哪年起事实婚姻不算
      从哪年起事实婚姻不算的2001年12月26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


·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量刑是怎样规定的
      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量刑是怎样规定的由于在我国所有土地归国家集体所有,因此,倒卖土地买卖土地的行为是违法犯罪的。在我国的土地管理过程中,国家是允......


·一百元侵权商标一般怎么处理
      一般是接受行政处罚。侵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