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伤害致人轻伤会定什么罪

伤害致人轻伤会定什么罪1、过失致人轻伤如果行为人只是过失行为导致了他人轻伤的话,那么此时一般是不认为构成犯罪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重伤的才能以犯罪论处,如因过失致人轻伤的,则不能以刑事案件论处。但此时,还是需要对伤者进行一定的民事赔偿。2、故意致人轻伤严格来讲,这种情况下一般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此时,就要按照《刑法》当中对故意伤害罪的量刑进行相应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怎么认定刑法上轻伤害的鉴定标准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我们先来看看该《标准》对重伤、轻伤、轻微伤的定义。1、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2、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3、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司债券上市对股价的影响是利好还是利空?
      公司债券上市对股价的影响是利好还是利空?债券的类型是多种多样的,我们在进行上市债券的时候,也会死有一定的限制的条件的,而且,在上市之前,我......


·盗窃罪怎么减刑,可以减刑多少年
      《刑法》中规定了几百个罪名,虽然针对不同的罪名,规定的量刑处罚标准不同,但具体在服刑的过程中,如果时被判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的罪......


·个人私闯民宅可不可以?
      个人私闯民宅可不可以?当然不可以,对于私闯民宅的行为,一般是认定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自然定罪标准也就是关于此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根据《......


·组织与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区别有哪些
      组织与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区别有哪些一、组织与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区别有哪些司法实践中,两者有时很难区分,因为介绍卖淫往往是组织卖淫罪的方法、手......


·不服行政处罚可以复议吗
      不服行政处罚可以复议吗?在生活中我们可能因为一些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比如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触犯了环保法,个人在交通运输过程中违反了交通运输......


·一、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无效的情况是什么?
      一、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无效的情况是什么?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超......


·电商平台三无产品如何处罚刑事责任
      电商平台三无产品如何处罚刑事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电商平台销售三无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三无产品,并处罚款,情节严......


·什么是探望权?探望权的特征有哪些?
      什么是探望权?探望权的特征有哪些?因为在当今社会中,离婚的家庭占一部分,因此法院成立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条例来规范离婚的可能会出现的一系列问题......


·法院司法鉴定规定管理具体事项是什么?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行为人对于某些专业性的问题存在疑惑的是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的,由于司法鉴定的结果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刑事诉讼结果,所以行为人应该依......


·一、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哪些情形?
      一、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哪些情形?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


·破产撤销权与无效行为制度区别
      破产撤销权与无效行为制度区别一、破产撤销定破产撤销权是指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前的法定期间内进行的欺诈逃债或损害公平清偿的行为,有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