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的类型有哪些,法院不受理哪些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划分为以下几种:
1、按照劳动争议当事人人数多少的不同,可分为个人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个人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3人以上,有共同理由的劳动争议。
2、按照劳动争议的内容,可分为: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等。
3、按照当事人国籍的不同,可分为国内劳动争议与涉外劳动争议。国内劳动争议是指中国的用人单位与具有中国国籍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涉外劳动争议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劳动争议,包括中国在国(境)外设立的机构与中国派往该机构工作的人员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外商投资企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
二、法院不受理哪些劳动争议
1、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劳动争议未经劳动争议仲裁这一必经的、强制性的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超过了“十五天的诉讼时效”的规定。
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应当在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当事人在规定的十五日之内未提起诉讼,超过十五日诉讼时效的规定,仲裁裁定已生效,对诉讼请求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而不予受理。
3、诉讼请求人提起的劳动争议诉讼,不属于该受诉法院管辖。
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管辖,应当由发生劳动争议的县、市辖区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劳动争议诉讼请求超越了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受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提起诉讼的条件。
一方当事人坚持提起诉讼,而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已生效的仲裁裁定,人民法院在审查一方当事人的诉讼是否符合条件的同时,审查另一方当事人的执行申请,对不符合诉讼条件的,人民法院在不予受理的同时,予以强制执行。
以上就是对“劳动争议的类型有哪些”的解答。根据不同的标准,我国的劳动争议的类型不同,相关法律中主要规定了三种,具体内容您可以从上文中进行了解。当然,对于一些劳动争议,可能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法院还不会受理。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民法总则中规定的特别法人的种类有哪些
民法总则中规定的特别法人的种类有哪些?1、第四节特别法人第九十六条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
·已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还能维权吗
我们在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一般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但是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
·民法总则有委托监护吗
民法总则有委托监护吗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有委托监护吗?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
·专利维权律师费由谁承担?
专利维权律师费由谁承担?一、专利的法律含义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
·公房房产纠纷分割应怎么处理?
公房房产纠纷分割应怎么处理?公房纠纷一般法院是不受理的,因为决定权在产权人手里公房不存在分不分的问题,因为公房的所有权不在你们手里,所以公房......
·借贷合同公证该怎么办理
借贷合同公证该怎么办理一、借贷合同公证该怎么办理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应由借贷双......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兼职法律规定是什么?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兼职法律规定是什么?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兼职法律规定是初次签订的时候,当员工进入单位所从事的工作是非全日制性质的兼职时就需要签订非......
·根据新公司法股东提起权利有哪些?
股东是企业投资入股的人,并且会有一定的股份,是董事会的一员,股份越大,权力越大。但是在新公司法出台后,对股东的权利又作出了新的解释,其实,不......
·夫妻离婚一方的债谁还?
夫妻离婚一方的债谁还夫妻共同债务主是指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为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以及为了给家庭成员治病所负的债务。对于这种债务,即使另一方始......
·一旦被判刑还需要赔偿吗
视具体情而定。如果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判刑事处罚后还需要进行赔偿的。如果是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