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拿聘礼买的车属于共同财产吗?

拿聘礼买的车属于共同财产吗?1、拿聘礼买的车一般情况下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其是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2、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二、结婚彩礼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对于登记结婚之后给付的彩礼,法律当中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从彩礼的法律关系分析,属于一般的赠与,但其赠与目的的现实性仍是希望男女之间建立稳定的婚姻关系。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上述规定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2、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此时仍应考虑当事人送彩礼时的目的性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予以酌情返还。在当代的社会,结婚彩礼的给付,一般情况下是由双方当事人根据当地的习俗来进行确定。当然利用彩礼或者说是聘礼,所购买的车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彩礼本身性质来进行确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社保缴费工资总额是什么意思?
      在社会上工作过的人或者是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应该都知道,每个人都是需要交社保的,社保缴纳的金额一般与工资的总额有一定的关系。社保,顾名思义就是社......


·泉州司法鉴定机构的职责是什么?
      司法鉴定具有其技术性和专业性,因此对鉴定机构的要求比较高。所以司法鉴定机构有其相应的工作职责,国家对双方鉴定机构也有严格规定。而如今司法鉴定......


·贫困建档异地搬迁补偿
      具体的补偿标准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2万元,非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1.2万,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的,人均奖励1.5万。无生活来源、无......


·离婚审理中一方重婚法院怎么处理
      离婚审理中一方重婚法院怎么处理一、离婚审理中一方重婚法院怎么处理?离婚审理中一方重婚法院应该将案件材料移送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


·商业车险保单系数是什么?
      商业车险保单系数是什么在我们的身边,经常有朋友们利用空闲时间来学车,考驾驶证。这体现出在现代社会,汽车在我们学习和生活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


·民事诉讼如何选择受理案件的法院
      民事诉讼如何选择受理案件的法院通常是被告人住所地,被告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另外,还会根据案件的类型,选择不同的......


·在法律上有个概念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
      在法律上有个概念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有完全行为能力人,这三类人在民事行为能力上是不同的,即意味着合同缔约能否成立的问题......


·海南征地补偿标准计算是怎样的?
      海南征地补偿标准计算是怎样的?国家政府为了更合理的利用土地资源,就会对一些地方进行征地。对于被征地的村民或者集体机构,最关心的还是征地补偿。......


·拆迁征地纠纷是否有诉讼时效?
      拆迁征地纠纷是否有诉讼时效?房屋土地是老百姓生活的保障,一旦触及就会格外引起重视。尤其是在当今时代的快速发展,拆迁征地已经变得在寻常不过。可是......


·女方争夺孩子抚养权要具备哪些条件
      女方争夺孩子抚养权要具备哪些条件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


·江宁区鱼塘征收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江宁区鱼塘征收的补偿标准是什么?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