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企业并购可以分为哪几种形式?企业并购可以怎么进行?

企业并购可以分为哪几种形式?企业并购可以怎么进行?企业并购的形式有很多种,我们常听见的企业并购重组只是一个大的概念,它可以根据不同的角度细分开来,那么企业并购可以分为哪几种形式呢?将在下文分别就行业角度、付款方式和企业行为三个方面为您详细解答。企业并购的形式(一)企业并购从行业角度划分,可将其分为以下三类:1、横向并购。横向并购是指同属于一个产业或行业,或产品处于同一市场的企业之间发生的并购行为。横向并购可以扩大同类产品的生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消除竞争,提高市场占有率。2、纵向并购。纵向并购是指生产过程或经营环节紧密相关的企业之间的并购行为。纵向并购可以加速生产流程,节约运输、仓储等费用。3、混合并购。混合并购是指生产和经营彼此没有关联的产品或服务的企业之间的并购行为。混合并购的主要目的是分散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的市场适应能力。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的合并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的程序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二)按企业并购的付款方式划分,并购可分为以下多种方式:1、用现金购买资产。是指并购公司使用现款购买目标公司绝大部分资产或全部资产,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2、用现金购买股票。是指并购公司以现金购买目标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票,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3、以股票购买资产。是指并购公司向目标公司发行并购公司自己的股票以交换目标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资产。4、用股票交换股票。此种并购方式又称“换股”。一般是并购公司直接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行股票以交换目标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票,通常要达到控股的股数。通过这种形式并购,目标公司往往会成为并购公司的子公司。5、债权转股权方式。债权转股权式企业并购,是指最大债权人在企业无力归还债务时,将债权转为投资,从而取得企业的控制权。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控制的企业大部分为债转股而来,资产管理公司进行阶段性持股,并最终将持有的股权转让变现。6、间接控股。主要是战略投资者通过直接并购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来间接地获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例如北京万辉药业集团以承债方式兼并了双鹤药业的第一大股东北京制药厂,从而持有双鹤药业17524万股,占双鹤药业总股本的57.33%,成为双鹤药业第一大股东。7、承债式并购。是指并购企业以全部承担目标企业债权债务的方式获得目标企业控制权。此类目标企业多为资不抵债,并购企业收购后,注入流动资产或优质资产,使企业扭亏为盈。8、无偿划拨。是指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作为国有股的持股单位直接将国有股在国有投资主体之间进行划拨的行为。有助于减少国有企业内部竞争,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带有极强的政府色彩。如一汽并购金杯的国家股。(三)从并购企业的行为来划分,可以分为善意并购和敌意并购。善意并购主要通过双方友好协商,互相配合,制定并购协议。敌意并购是指并购企业秘密收购目标企业股票等,最后使目标企业不得不接受出售条件,从而实现控制权的转移。从上文中,企业并购可以分为很多种形式,不同的角度划分的概念不同,在以上提到的几种划分方式中,最常见和最容易理解的是按照付款方式划分中的用现金购买资产和股票,虽然其它的并购形式并不多见,但是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您会对它们有了新的了解。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判决离婚涉及财产分割吗?
      一、判决离婚涉及财产分割吗?1、判决离婚并不一定就涉及财产分割,这是由于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


·国家赔偿法方式的种类是怎样规定的?
      侵权人,对于被侵权人所进行的损害通常要根据损害发生的实际后果所造成的损失来进行计算的。当然至于赔偿的方式,需要根据当事人的意愿以及具体的性质......


·保险公司对于高空坠物免赔吗?
      保险公司对于高空坠物免赔吗?1、如果车辆不是停放在正常停车位造成的损失,车主只能获得部分赔偿,因为车主随意停车有一定的过错行为。在高空坠物......


·驾车逃逸吊销驾照吗?交通肇事逃逸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驾车逃逸吊销驾照吗?交通肇事逃逸后有什么法律后果?一、交通肇事后驾车逃逸吊销驾照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


·起诉被驳回起诉诉讼时效中断吗?
      起诉被驳回起诉诉讼时效中断吗?驳回起诉也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


·下班途中因台风受伤算不算工伤
      下班途中因台风受伤算不算工伤?下班途中因台风受伤的不算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诉讼离婚破裂认定是怎样的
      在我国离婚分为两种不同的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还有一种是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必须要达成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法官才会判决夫妻离婚的,那么诉......


·应该要怎样进行诉讼离婚
      进行诉讼离婚说得通俗点也就是打离婚官司,这与协议离婚有很大的差异,但也不失为一种可以解除夫妻之间婚姻关系的方式。通常离婚夫妻在协议离婚不成的......


·父亲拒付孩子大学费用应该怎么办
      父母离婚之后,孩子生活学习都是需要花钱的,其中一方实际抚养孩子的,另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但当孩子考上大学后,由于学费较高,可能父亲就会拒付......


·一、交通事故人伤起诉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起诉流程是什么?1、收到责任认定书后,在交警给出的时间内不予起诉的,也没有达成调解意见的,交警将肇事车辆放车。2、收到责任认定书......


·物业劳动合同范本是什么?
      物业劳动合同范本是什么甲方:________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