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哪些是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哪些是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一、哪些是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分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商品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行为;
  
  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真实名称或者标记销售商品的;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的;
  
  8、作虚假的现场演示或说明的;
  
  10、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对商品价值做虚假宣传的;
  
  11、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12、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不按约定条款提供商品的;
  
  13、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经营者有上述行为,消费者可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向经营者提出索赔要求,索取赔偿的数额应按所购买的商品的价格和接受服务的费用双倍返还法。
  
  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处理方法
  
  1、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民事责任,是指经营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或者其与消费者约定的义务,侵犯消费者的民事权利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民事责任一般发生在商品或服务的交易过程中。
  
  2、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政责任,是行政责任在消费领域的具体体现,严格地说,它既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定职责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包括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保护消费者的行政管理法规定义务,违法经营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但后者无疑是其中最主要的部分。
  
  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在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往往也违反了国家的行政管理法规,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于经营者违法经营的行政责任,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食品卫生法》、《广告法》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3、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刑事责任,主要是经营者违反消费领域的刑事法律规定,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责任主要是两方面的,即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但是,针对不同的主体,消费者可以追究的责任不同。例如对于商品的销售者,那么就只有违约责任。要是生产者的话,则可以多半追究的是侵权责任。此外,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般不涉及刑事犯罪,需民事赔偿、予以行政处罚。只有极少数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强奸罪构成要素有哪些?
      强奸罪构成要素有哪些?强奸罪构成要素有:(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


·在实践中,有很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并未订
      在实践中,有很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并未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的具体事项,包括劳动报酬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仅仅......


·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有哪些
      利用职务上所形成的便利条件,将原本属于国家或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是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共同特性,这也导致了这两个罪名在司法实践中常常争议......


·诉讼时效因起诉而中断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一、诉讼时效因起诉而中断法条是怎么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


·诉讼离婚时对方不出庭怎么办?
      通常只有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才会涉及到当事人出庭的问题。要是实践中诉讼离婚时对方不出庭的话,遇到这样的情况,可能就无法准确的查明夫妻之间的事......


·社保工龄如何认定
      退休审批、工龄认定告知程序一、退休条件(一)退休年龄(政策依据《关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养发[1999]63号文)国家......


·遗产继承必须要到开户行吗?
      遗产继承必须要到开户行吗?这个不需要到开户行。只要有相关证明在哪里都可以。在附近的小支行都可以办理。但要带着能证明的手续才行。需要遗产继承公证......


·骗婚属于无效婚姻吗,无效的婚姻有哪些?
      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达到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可以自主选择结婚对象,在结婚后,若感情破裂是按照法定流程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2023是什么?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2023是什么?一、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是什么?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人体......


·注册商标的撤销和宣告无效区别有哪些?
      注册商标的撤销和宣告无效区别有哪些?商标无效宣告与商标撤销的区别有事由不同、时限不同、承担的法律后果不同、商标无效宣告一般是没有按照合法的程序......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需要承担以下费用:1、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