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强奸罪情节轻微会怎样判刑?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强奸罪是一类性质十分恶劣的罪。为了保障女性的合法权益,我国将强奸罪列为重罪行列。一经确认犯强奸罪,嫌疑人至少要被判处三年。但也存在强奸罪犯罪情节轻微的情况,那么针对强奸罪情节轻微会怎样判刑?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就为您一一解答。
  
  一、强奸罪情节轻微会怎样判刑?
  
  涉嫌强奸犯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果强奸罪的情节轻微会做相应的减轻处罚,具体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特殊主体
  
  (1)未成年人犯罪: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完全丧失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其实施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犯罪预备、中止或未遂
  
  (1)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2)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3)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自首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二、强奸罪量刑标准
  
  1、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强奸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四年;
  
  (2)强奸妇女2人的,为有期徒刑七年;
  
  (3)对同一妇女强奸,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一年。
  
  2、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轮奸妇女的,为有期徒刑十一年,轮奸妇女增加1人,刑期增加二年;轮奸妇女增加1次,刑期增加二年。
  
  (2)强奸妇女三人的,为有期徒刑十二年,强奸妇女增加1人,刑期增加一年。
  
  (3)在公共场所强奸妇女的,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4)强奸妇女,致被害人重伤或精神失常的,为有期徒刑十四年。
  
  (5)强奸妇女,致被害人死亡或自杀的,为有期徒刑十五年。
  
  (6)强奸妇女,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7)既有强奸、又有轮奸行为的,先计算轮奸的刑期,每增加强奸妇女1人,刑期增加1年,对同一妇女强奸增加一次,刑期增加6个月。
  
  3、重处规定
  
  (1)奸淫13至14周岁幼女的,重处20%;被害人年龄每减少两岁,对被告人再重处5%。
  
  (2)强奸怀孕妇女、强奸70岁以上老年妇女、强奸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少女的,从重10%。
  
  (3)强奸妇女致被害人轻微伤的,从重5%;致人轻伤的,从重10%;致人重伤的,从重15%。
  
  以上就是我们就强奸罪情节轻微会怎样判刑等问题为您提供的解答。对于强奸罪法律一向是按重罪处罚的,但同时还是要考虑到强奸罪情节轻微的情况,做出减轻处罚。但如果嫌疑人不具备强奸罪情节轻微的条件却被减轻处罚了,受害人一定要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要因为自己的难于启齿而放任嫌疑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期货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期货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金融产品投放到市场。社会民众都投资金融产品,比如股票、期货、债券等等。投资......


·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股东在认缴出资期限未届满时,债权人是否可以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9)254号〕规定:“6.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依法享有期限利益。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请......


·债权人实现代位权要符合什么条件
      债权人实现代位权要符合什么条件一、债权人实现代位权要符合什么条件1、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能够行使......


·公司法案由对于股权转让纠纷案由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案由对于股权转让纠纷案由是怎么规定的?新公司法对于与公司相关的各种纠纷做出了明确规定,保障公司的权益,规范公司的运行。股权转让纠纷是公......


·毕业生没签劳动合同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毕业生没签劳动合同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一、毕业生没签劳动合同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中华人民共和......


·被取保候审人附随性义务法律是怎样的
      被取保候审人附随性义务法律是怎样的附随义务是指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


·一、工资在劳动合同怎么写?
      一、工资在劳动合同怎么写?劳动合同中工资按照一般承诺多少就应该写多少,试用期工资有明文规定的不低于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绩......


·老人死后农村股份谁继承 老人死后农村股份谁继承?
      老人死后农村股份谁继承老人死后农村股份谁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交通事故中的纠纷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中的纠纷怎么处理?交通事故纠纷应当首先协商处理,无法协商的可以由交警调解或者起诉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以交警部门已经......


·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分别是在哪个司法机关进行的?
      一、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分别是在哪个司法机关进行的?分别在检察机关和法院进行处理,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


·什么情况下离婚财产取证调查申请可以进行以下情况离
      什么情况下离婚财产取证调查申请可以进行以下情况离婚财产取证才能申请调查:(1)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的,必须由法院调取的证据材料。比如公安机关的案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