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还未办理不动产登记夫妻的离婚影响不动产登记吗

还未办理不动产登记夫妻的离婚影响不动产登记吗
  
  一、还未办理不动产登记夫妻的离婚影响不动产登记吗?
  
  夫妻的离婚对不动产登记基本不会产生什么影响,除非不动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时候需要提供结婚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如果离婚的时候夫妻要分割不动产,比如分割房产,分割房产,就得向法院提供房产证,可是离婚的时候房产证如果还未办理下来的话,只能等到房产证办下来了,再处理房产分割,因此,夫妻两个人最好还是考虑清楚办理离婚证的时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民事诉讼管辖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
      民事诉讼管辖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民事诉讼管辖司法解释1、《解释》第18条对合同履行地作了一般性规定。之前,民事诉讼相关法规关于合同履行地的规......


·离婚房子一方不卖一方要卖怎么办?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可以选择离婚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离婚时夫妻双方对于房产的分割是离婚财产分配重要的一个环节,双方针对房产的分割办法在法律里有......


·单方享有任意解除权的合同有哪些?
      单方享有任意解除权的合同有哪些?一、单方享有任意解除权的合同有哪些?合同单方可行使任意解除权的合同有:1、加工承揽合同中的定做人;2、货......


·在我国孩子的抚养人就是监护人吗
      其实抚养人和监护人早就在很多人固有的印象当中根本就是一体的,而且不管是监护和抚养这都是属于当事人的父母应该承担的一种不能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可......


·醉驾拖关系可不可以解决醉驾找人不能够解决
      醉驾拖关系可不可以解决醉驾找人不能够解决,也就是不能够免除刑事责任的承担,如果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达到80mg@ml则属于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会被......


·房地产工程质量管理如何作?
      房地产工程质量管理如何作?房地产工程的质量关系到公众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是最值得保障的一个环节。如果房地产工程质量存在瑕疵,很有可能造成不......


·离婚财产忘记分配怎么办?
      离婚财产忘记分配怎么办?离婚时未分割的财产,可以在离婚后要求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离婚时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一方以尚......


·我国规定消防工程质保期几年?
      我国规定消防工程质保期几年?近年来,我国在科教文卫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国家也越来越关注工程质量问题,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参与到......


·车祸医药费误工费营养在交强险的赔付范围之内吗?
      一、车祸医药费误工费营养在交强险的赔付范围之内吗?车祸医药费误工费营养在交强险的赔付范围之内。其他赔偿的项目还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用人单位一般不能解除怀孕女职工。
      用人单位一般不能解除怀孕女职工。法律法规一贯重视对女职工特殊权益的保护,对解除怀孕女职工,有很多限制性的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


·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的量刑区别有吗?
      合同诈骗罪属于刑法中的扰乱市场秩序罪,而诈骗罪属于刑法中的侵犯财产罪,这两种罪名所保护的法益不同,量刑标准自然不同。相关法律规定如下:《刑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