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跟人合伙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

跟人合伙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
  
  一、跟人合伙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
  
  1、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成立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非常丰富,既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这样一来,各方的出资数额就不一定相同。因此,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都应明确规定,只有明确规定了出资比例,在出现纠纷和债务的时候才便于划分责任,以免引起冲突。
  
  2、确定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合伙人的权利主要包括:
  
  共有财产权、合伙事务的经营权、表决权和监督权、合伙利润的分配权、查阅账簿的权利。
  
  合伙人的义务主要包括:足额出资的义务、分担合伙企业的经营损失和债务、退伙后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竞业禁止义务
  
  只有确定了各方的权利义务,公司的运行才能得到保证。
  
  3、合伙人主体资格审查
  
  即使是与亲戚朋友合伙,在成立公司之前,也应该要审查合伙人的资格,主要包括合伙人的人品、能力、家庭情况、资产情况、有无对外大额债务等。知己知彼,方能经营好公司。
  
  在审查合伙协议合伙人主体资格时还应注意以下限制性规定:
  
  (1)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限合伙企业中,作为自然人的有限合伙人可以由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承担;
  
  (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需要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如律师事务所中的合伙人需要具有法律从业资格;
  
  (4)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4、财务账单一定要厘清
  
  合伙做生意就是为了赚钱,如果财务都不清不楚,大家都不知谁贪污了谁,那么最终也一定是失败的。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财务账单如果出现问题,即使是亲兄弟也有可能反目成仇。
  
  因此,成立合伙企业,财务问题一定要重视。把财务厘清了,即使出现财务纠纷,也能有据可依,不至于影响合伙双方的利益和感情。
  
  二、合伙开公司有什么优势
  
  1、与个人独资企业相比较,合伙公司可以从众多的合伙人处筹集资本,合伙人共同偿还债务,减少了银行贷款的风险,使企业的筹资能力有所提高;
  
  2、与个人独资企业相比较,合伙公司能够让更多投资者发挥优势互补的作用,比如技术、知识产权、土地和资本的合作,并且投资者更多,事关自己切身利益,大家共同出力谋划,集思广益,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3、与一般公司相比较,由于合伙公司中至少有一个负无限责任,使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更大保护,理论上来讲,在这种无限责任的压力下,更能提升企业信誉;
  
  4、与一般公司相比较,理论上来讲,合伙公司盈利更多,因为合伙公司交的是个税而不是企业所得税,这也是其高风险成本的收益。
  
  做生意就是做生意。不能有私情,合伙之前务必定好书面协议,切勿口头承诺。把与你朋友合作的条件、职责、权益、权利以及入伙、退伙、拆伙等等全部用书面协议写清。避免公司盈利或者出现亏损合伙人之间分配不均或者逃避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醉驾取保候审后还会判刑吗
      一、醉驾取保候审后还会判刑吗取保候审只是不羁押嫌疑人或被告人,并不影响案件进程的推进,该判的依然要判。二、我国对酒驾的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


·法院立案程序是怎样的
      法院立案程序是怎样的生活中,很多人对法院如何立案是一无所知,但是如果涉及到诉讼,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去法院立案,那么你知道如果去法院立案,法......


·关于案件不予批捕规定的条件有哪些
      一、关于案件不予批捕规定的条件有哪些?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流转税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流转税的主要特点是什么?一、什么是流转税流转税又称流转课税、流通税,指以纳税人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流转额或者数量以及非商品交易的营业额为征税......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必须放进档案吗?
      如果在工作中遇到接触劳动关系的情况,一定要注意相关的法律问题,相信这一点是很多人都了解的,毕竟这关系到每个人的工作以及权益。其中,人们最关心......


·校园高利贷违法么,有什么法律规定?
      校园高利贷违法么,有什么法律规定?一、高利贷的基本介绍高利贷或叫大耳窿、地下钱庄,这些现今称为“放数”的放债人,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毋须......


·案外人可以提出重婚罪吗?
      一、案外人可以提出重婚罪吗?对于重婚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报案或举报的权利。案外人举报重婚罪的,由公安机关受理,并依法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案......


·零星贩毒报告的规定是什么?
      零星贩毒报告的规定是什么?一、零星贩毒报告的规定是什么?零星贩毒报告的规定是依据刑法,需要确定民事主体贩毒的次数以及贩卖毒品的重量,刑法第......


·失火罪怎么量刑 失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森林火灾频发,有很多都是由于游人的失火犯罪行为导致的。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而既然对......


·上市公司法的要求有哪些
      上市公司法的要求有哪些?很多人在创业成功后就想把自己的公司上市,有的不是属于上市公司的类型,他们就会慢慢的把自己的转移成上市公司的类型。那......


·职工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怎么写 (一)一至四级
      职工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怎么写(一)一至四级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