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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以为担保但是借条上没写明怎么办?

本来以为担保但是借条上没写明怎么办?
  
  一、本来以为担保但是借条上没写明怎么办?
  
  本来以为担保但是借条上没写明可以与担保人签署补充协议,若是不签署的,那么就只能是按照目前的借条来认定债务关系。任何有担保人的借条书写都需要按照既定的规范进行,否则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担保关系无效。具体来说,借条担保书写时的需要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借条担保书主要分标题、称谓、正文、落款等几部分:
  
  1、标题。贷款担保书的标题一般采用“担保性质十文种”的方式,如“信用担保书”,“不可撤销担保书”,“五条件的不可撤销的保证书”等。
  
  2、称谓。指受文对象,即贷款方的名称全称。
  
  3、正文。一般分承诺意向(引言)和担保事项(主体)两部分。
  
  (1)承诺意向。
  
  担保书开头就得开宗明义,明确表示同意为借款人担保的意向,如“当事人不论由于什么原因不能按与你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支付有关费用时,担保人愿承担借款人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的连带责任。”
  
  (2)担保事项。
  
  即采用分条列项的办法,将担保承诺细化后逐一表述出来。内容主要包括担保金额、偿还期限、担保性质、有效期限等。
  
  (3)保证责任范围
  
  保证债务人du完全履行主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及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主合同而应向你司支付的货款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你司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落款。在保证书下方,逐一写清保证人名称、保证人地址、开户银行及账号、法定代表人及签发时间等。
  
  二、一般没有担保的借条书写注意事项
  
  写借条要注意写明借款人、借款的日期,还款的日期、借款人签字、借款的数额,借款的原因等注明,大写数字,千万不要有差错。
  
  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一)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 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五)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六)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债务关系在建立时,若是债权人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担保的,此时借款人,可以采取其他公民或者是企业等法人组织来担任担保人,也可以将自己的房屋、车辆等办理抵押手续来提供担保。不管是采取哪种担保方式,在债务关系建立时,都需要将担保的相关事宜详细写进借条或者是担保合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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