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交通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车祸中误工费没有法定赔偿标准,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②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二、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一般是多少?车辆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要视个案的具体情况而定,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不同,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事故致人身损害的主要赔偿项目为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主要项目。每年7月左右,各个省份会根据本地的统计数据公布统一的标准。当事人需要根据自身的户籍情况、伤残等级、家庭成员中被抚养人情况、个人收入情况、住院治疗护理情况等因素提供证据予以确定赔偿数额。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注意收集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医疗费发票和清单、个人收入证明、居住证明、家庭成员户籍情况、交通费等证据,以便在诉讼中适用。三、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到现在仍有一部分人根本就没有认识到,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并不是随便确定的,除了误工费,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这些赔偿项目也都有相应的计算依据,归根结底就是要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确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司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成立一家公司除了资金要充足之外,还需要有法人和股东的存在,因为这是成立公司最基本的条件,但是有很多的时候您都会公司......


·在我国砌筑工程质量要求是怎样的
      可以说生活当中绝大的工程都是由一砖一瓦慢慢砌筑而成的,所以砌筑工程也能够称之为整个工程当中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了。您能够看出工人们所砌筑出来的......


·产生债务纠纷之后如何打官司
      一般情况下,很多债务纠纷的发生都是由于债权人追债而债务人无视债权人的追债行为,拒不偿还债务引起的。此时,债权人可以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追债。具......


·工程结算未扣延期违约金的不利条件有吗?
      工程结算未扣延期违约金的不利条件有吗?肯定是有的;当事人在适用《建设工程示范文本》时,对通用第35条违约条款具体处理时,没有按要求在专用条款中......


·假想防卫的性质是什么?
      假想防卫的性质是什么?“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


·一、公有非居住房屋出租人解除合同条件有哪些?
      一、公有非居住房屋出租人解除合同条件有哪些?公有非居住房屋出租人解除合同条件有(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


·收受贿赂多少才会构成犯罪?
      一、收受贿赂多少才会构成犯罪?受贿数额一般要三万元以上才立案,但具有法定情形的,一万元以上即可立案。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


·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些在我国建筑行业建中筑工程合同纠纷屡见不鲜,常见的情况就是施工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或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导致赔偿。......


·私人放高利贷是什么?
      私人放高利贷是什么罪一般来说,单纯的放高利贷行为不能说是“犯罪”,犯罪是指那些触犯了刑法的行为。而高利贷一般是属于民间纠纷,触犯的是我国的民......


·解除劳动关系后仲裁可以吗?什么情况下可申请仲裁?
      解除劳动关系后仲裁可以吗?什么情况下可申请仲裁?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时,对劳动合同有争议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功的可向相关......


·职工有哪类情形不属于工伤
      职工有哪类情形不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