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零五条 【徇私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法提供出口退税证罪】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是指税务机关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骗取出口退税罪与本罪的区别1、犯罪主体不同。骗取出口退税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违法提供出门退税凭证罪的主体则为税务机关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客观方面不同。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假报出口或者以少报多、以劣报优或以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徇私,非法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3、侵犯的客体不同,骗取出口退税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秩序,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侵犯的客体不仅是国家的税收管理秩序,同时还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对于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的行为,是对国家出口税费利益造成了严重的侵害行为,不法分子利用这种犯罪行为对国家造成了严重的利益侵犯的,是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的,具体情况下可以由公诉机关提出公诉来进行审查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如何写债权债务抵销通知?
      如何写债权债务抵销通知?在债权债务关系中,经常有这样的情况,就是双方互相负有债务,享有债权。这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将部分债权债务抵消,那么......


·在劳动争议中,劳动关系认定的问题怎么解决?
      对于劳动者来说,与用人单位确认劳动关系有着重要的意义,它代表着双方的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事实上,有许多劳动者在入职之后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


·可以起诉增加抚养费吗?
      可以起诉增加抚养费吗一、抚养费可以增加,可以变更法律赋予子女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要求,也就是抚养费数额在一定条件下......


·怎么认定网络侵害名誉权
      怎么认定网络侵害名誉权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利用网络这个虚拟平台进行侵权的不法分子大量存在,尤其是关于名誉权的侵犯。那么,怎么认定网络侵害名誉......


·一、夫妻离婚男方欠的赌债女方用不用承担?
      一、夫妻离婚男方欠的赌债女方用不用承担?夫妻离婚男方欠的赌债女方是不用去共同承担的。法律上明文规定,赌债本身不合法,根本不是债,不受法律保护......


·倒签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一、倒签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490条对履行接受进行了规定,第490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一、醉驾事故车还能用吗?
      一、醉驾事故车还能用吗?酒驾扣车,在接受完行政处罚以后,可以将车提回来。当事人也可以与交通部门协商。扣车是用来检定车辆性能的,检定完毕就得放车......


·非法买卖土地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非法买卖土地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根据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


·一个人能做几家公司法人代表吗?
      一个人能做几家公司法人代表吗?《公司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


·最新虚假出资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虚假出资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虚假出资罪的处罚标准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中华......


·安吉醉驾处罚规定
      安吉醉驾处罚规定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