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丈夫死了妻子可以继承房产吗?

丈夫去世后,对于他留下的遗产,妻子、子女是有继承权的,同时要注意zhi丈夫的父母也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只有在没有法律规定的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或丈夫生前立有全部遗产由妻子继承的合法遗嘱时,丈夫死后, 财产全部由妻子继承。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须注意:①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死亡的,另一方仍为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②被宣告死亡人(若于判决宣告时并未自然死亡)于判决宣告之后才自然死亡的,若死亡宣告的判决尚未撤销,其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享有继承权。在中国,同一顺序继承人分配遗产份额,应当首先照顾缺乏劳动能力和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还应考虑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尽扶养义务状况和各继承人的生产、生活状况。如果情况相近或者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平均分配。对于婚姻、血缘关系以外的受死者生前扶养的未成年人和无劳动能力人,或者扶养过死者的人,他们虽然不是法定继承人,没有继承权,但是为了维持他们的正常生活,鼓励相互扶养,应当从遗产中分给他们一部分,在经济上加以照顾,体现公德和死者生前的愿望。具体针对于妻子是否能够继承丈夫的遗产,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判断。如果没有立有遗嘱的话,则由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来进行平分遗产,那么妻子这样和其他的法定继承人来进行评分,除非其他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借条上有利息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借条上有利息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借条上的利息未超过年利率36的就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


·一、 道路交通事故逃逸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逃逸的认定标准是什么?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


·食品行业海外并购程序有哪些环节?
      食品行业海外并购程序有哪些环节?近年来,在并购潮的带动下,食品行业海外并购也掀起了一番热潮。食品企业选择海外并购是其资本化运作的一种方式。......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内容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内容一、构成商业秘密的必要条件有哪些1、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秘密性,这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也是认定商业秘密......


·房地产公司融资风险主要有哪些
      房地产公司融资风险主要有哪些在您眼里,房地产似乎就是非常好的,如今各地的房价高居不下,可以说房地产行业还是比较热门的。但是,房地产企业在经营......


·盗刷人家银行卡五万六判多长时间?
      一、盗刷人家银行卡五万六判多长时间?盗刷人家银行卡五万六会按照刑法当中规定的盗窃罪定罪处罚,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盗刷信用卡是违法行......


·什么是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情形:一、认罪服法;二、认真......


·有限公司法人跑路后果是什么?
      有限公司法人跑路后果是什么?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每一家公司都是一帆风顺的。市场上每年成立数千家公司,也有数千家公司倒闭。有一些是经营多年的公......


·离婚对方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确定了孩子抚养权归属之后,就是要对孩子的抚养费数额作出计算才行,毕竟对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来讲,此时是需要通过支付......


·婚姻法离婚男孩抚养权该如何争取在离婚案件当中
      婚姻法离婚男孩抚养权该如何争取在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


·为证明对方婚外情可以收集那些证据
      1、离婚婚外情证据之——电子邮件、聊天记录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往来的信件、邮件或者是聊天记录。这类婚外情证据一般很难被法院采信,因为当事人提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