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隐名股东承担风险具体有哪些

隐名股东承担风险具体有哪些1、无法证明自己和显名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是合同关系,但是如果两者之间未订立书面合同又不能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合同关系,或者虽有书面合同但约定不明确,将很难确定显名股东是否有违约行为,这将使隐名股东可能失去对投资的控制权,或者很难约束显名股东的行为。2、股东地位不被认可法律所认可的股东是显名股东,隐名股东作为实际股东的地位是不被认可的,因而一般情况下隐名股东无法亲自行使股东权利。3、被显名股东恶意损害权利代持股人作为显名股东被记载于公司文件并登记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东地位在法律上被认可,其处分股权和行使股权也很少有障碍。因此,显名股东可以股东身份行使股权直至处分股权,完全有可能不经作为实际出资人的隐名股东的同意,擅自将股权出让给第三人或者滥用股东权,从而损害隐名股东的权益。二、隐名股东应该如何防范?(一)投资前与显名股东签订书面的代持股协议。签订书面代持股协议一方面是目前司法实践中确认隐名股东地位的一个重要要求,另一方面也通过书面形式将所有权利义务固定下来,避免将来发生纠纷。如果您已经是隐名股东却没有和显名股东签署该协议,那么要尽快补签一份,因为这对双方都有利。(二)法人代表人选最好由隐名股东本人或者其信任的人担任,因为法人代表不一定要由股东担任,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都可担任法定代表人,并且外国人也可以担任法人代表。在经营过程中很多事情可能需要法人代表签名。(三)公司在银行的预留印鉴最好采用印章加隐名股东签名的形式。手写签名相对于印章更能保护隐名股东对财务的控制权利。(四)隐名股东在管理公司过程中要以股东的身份预留签字,例如在股东决议等文件中。如果发生纠纷,隐名股东的确权抗辩更加充分。(五)隐名股东最好使本公司员工清晰地认识到公司的真正股东是谁。切忌仅仅以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的身份内部管理。(六)隐名股东所有针对公司的投资必须留有书面记录,并且投资的资金一定要经过其本人的帐户中转。该条规定非常关键,因为隐名股东实际投资是证明自己股东身份的直接证据。作为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主要通过约束显名股东的方式控制公司。因此,隐名股东需要在代持股协议中约定股东权利行使方式,比如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等行为必须征得隐名股东的同意,又比如代持股人必须按照隐名股东的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等。这样约定可以最大程度地保障隐名股东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激情犯罪过失犯罪不是一回事吗
      激情犯罪过失犯罪不是一回事吗一、激情犯罪过失犯罪不是一回事吗不是一回事,过去犯罪即非故意而为,激情犯罪存在故意性,同时在法理上没有激情犯......


·被打骨折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对于司法鉴定,通常是由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委托鉴定机构对目标物进行鉴定的一种活动。现实中,司法鉴定是比较常见的。如果发生被打骨折的情况,当事人......


·刑事诉讼法管辖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进行的?
      当代社会,您都知道一个案件如果需要起诉的话会去相应的法院进行起诉,因为每个法院所管辖的案件范围都是不同的,比如说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问题就......


·交强险过户如何计算?交强险赔付金额限额是多少
      交强险过户如何计算?交强险赔付金额限额是多少一、交强险过户如何计算一般二手汽车在过户的时候会将商业险退保,保留交强险。只要重新过户,那第二......


·商标侵权抗辩理由有哪些
      商标侵权抗辩理由有哪些商标侵权纠纷中的抗辩事由,一般可以将其分为两类:一个是诉讼程序理由的抗辩,一般是为诉讼主体资格抗辩、诉讼管辖抗辩和诉讼......


·暑假工签劳动合同9怎样解除?
      暑假工签劳动合同9怎样解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


·消费者权益法规定退货的条款是什么?
      消费者权益法规定退货的条款是什么一、消费者权益法规定退货的条款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


·武汉蔡甸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武汉蔡甸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补偿费类别(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


·逮捕的羁押期限起止日怎么算?
      一、逮捕的羁押期限起止日怎么算?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


·批发行业的个体户在发生事故导致无法正常营业的
      批发行业的个体户在发生事故导致无法正常营业的,根据具体的耽误工作的时长来进行计算的,但是具体的会欧一个相关的标准限制,不会导致造成批发行业的......


·变更孩子抚养权是夫妻双方之间的一场博弈
      变更孩子抚养权是夫妻双方之间的一场博弈,但是归根到底来说,变更抚养权最主要的是孩子的意愿,但是对于一些未成年子女,很多事情没有分辨的能力,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