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暑假工签劳动合同9怎样解除?

暑假工签劳动合同9怎样解除?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以下情况需要支付违约金:
  
  
  1、单位安排过专项培训,签订了培训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任职期间给公司造成过损害的。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情况如果公司因为员工提出离职,克扣工资都是违法的,如果个人有精力的话而且克扣工资数额较大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仲裁让公司支付。
  
  
  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发放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发放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现代大学生利用假期勤工俭学的情况非常普遍,国家及一些大型用人但单位也十分鼓励并提倡大学生打工等问题,也推出了相关政策、待遇条件等。但是有些学生因为刚刚步入社会参加工作的原因,对于一些劳动法规的政策不是太了解,存在离职或被离职问题不知道怎样去解决,虽然还没正式的步入社会,但是也应该提前的掌握劳动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
      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二、调整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需要,且调整后劳动条件与原岗位基本相当,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和其它违法情形......


·试用期结束被辞退不给工资违法吗?
      试用期结束被辞退不给工资违法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试用期结束被辞退不给工资违法吗?试用期结束被辞退不给工资是违法的,即使职员是处......


·交通事故二个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包括哪些费用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二个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包括哪些费用交通事故二个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被扶养人......


·法律规定中怎么能减刑?
      减刑是我国的一项刑罚执行制度。在不损害国家法律的严肃性和人民法院判决的权威性的前提下,通过适当减轻犯罪人原判刑罚的办法,对表现好的服刑人员予......


·涉外仲裁条款包括哪些内容
      随着改革发展的深化,我国经济也进入高速发展的阶段,我国的对外贸易也越来越多。为了维护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合法权益,减少国际贸易纠纷,对外贸......


·最高法关于抚养费的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最高法关于抚养费的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颁布日期】1993.11.03人民......


·民法总则20年权利消灭,在哪些地方有所改动?
      民法总则20年权利消灭,在哪些地方有所改动?时代在发展,民法总则也在不断更新,但初衷但是一样的,规范社会治安,让我们活得更安定,不过每次更新......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后还在上班怎么处理?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后还在上班怎么处理?有一些劳动者与企事业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可能是劳务派遣合同,有一些劳动者在劳务派遣合同到期后没有......


·无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是哪个
      监护是我国的一种法律制度,主要目的是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权利。但是很多读者朋友对于监护的了解还不是很透彻,比如无行为能力......


·什么是五金一险?五险一金有什么作用
      现如今五险一金早已经非常的普遍了,因为五险一金不仅可以为每一个公民带来购房与看病等问题的优惠,还可以为以后的养老做最基础的保障,但是,到底什......


·旅游产品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旅游产品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国民经济的发展带动了我国旅游行业,有越来越多的普通公民会选择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和家人亲朋好友一起出行。本来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